分管经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图纸会审,严把工程技术、质量关,组织主要建筑材料及设备的考察、选型。协调好设计、勘探、质检、监理、施工单位的关系。 2、安排(督促)工程进度,审查施工单位报表并如实上报。检查工程质量、进度是否满足目标要求,及时报告指标的偏离。 3、参与分管工程前期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协调沟通工作,并做好相关书面文件整理。参与分管工程各项招投标工作,核对工程量清单及清单复核报告,参与分管工程招标答疑及现场踏勘工作,参与分管工程图纸会审并审核图纸会审纪要。 4、参与合同管理,处理分管工程的日常事务,对合同及相关合同的实施提出优化建议。落实分管工程实施前业主应提供的条件,并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前期资料整理工作。 5、督促监理单位、承包商履行合同,检查其工作绩效,提出改进意见。 6、负责办理分管工程的合同进度款、工程结算及其他业主应付款的支付与核对工作。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按时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项。支付款项时,应与财务处、收款方进行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方能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7、协助协调分管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各方关系。 8、及时报告分管工程发生的重大、紧急事件。 9、参加分管工程的各级验收,参与竣工验收,协调、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负责分管工程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送档工作。 10、参加工地例会,贯彻业主指示精神,促进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分管工程现场的文明、安全管理工作。 11、负责分管工程的工程计量、协助造价科进行工程决算初步审核工作; 12、负责分管现场与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监理以外的单位的工作联系; 13、负责分管工程的竣工交付后的使用服务质量保修等工作; 14、负责分管工程的进度控制的检查督促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甲方现场主管职责 1、协调好设计、勘察、监理、施工、质检、安监、城建监察等单位的关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面责任,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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