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桩施工作业指导书 

2013-10-01 19:48 发布

7218 1 0
碎石桩施工作业指导书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网 http://www.zlaqw.com/
1 编制目的
明确碎石桩施工作业的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和相应的工艺标准,指导、规范碎石桩作业施工。
2 编制依据
⑴《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2-2005)
⑵《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铁建设[2005]160 号
⑶《新建铁路站前工程设计图》
3 适用条件、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高速铁路碎石桩施工作业。
4 施工工艺
4.1 材料要求
采用碎石、卵石、角砾、圆砾等硬质材料,粒径20~80mm,含泥量不大于5%。
4.2 施工工序
施工工艺流程见图4-1。
图4-1 碎石桩工艺流程图
4.2.1 施工前必须进行成桩试验(至少2 根),以掌握对该场地的施工经验及施工参数(密
实电流、填料量和留振时间等),碎石桩形成后,必须大于中密状态(N63.5≥10)。
4.2.2 实际贯入碎石量应达到设计用量要求,在施工中必须确保桩体的连续、密实。
4.2.3 碎石桩施工完毕后应将顶部松散桩体挖除或压实。
4.2.4 碎石桩施工完成28 天且符合设计要求后,铺设中粗砂垫层厚0.2m,与砂垫层定面铺
设一层土工格栅,其上铺0.2m 厚中粗砂垫层,碾压密实。要求垫层密实度达到中密以上,
满足地基系数K30≥100Mpa/m。
4.2.5 土工格栅为双向土工格栅,最大抗拉强度≥50KN/m,对应屈服伸长率≤13%。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网 http://www.zlaqw.com/
5 质量检验
5.1 对饱和粘土应待空隙水压力基本消散后进行,间隔时间不宜少于28 天,对粉质粘土地
基间隔时间宜取21~28 天。
5.2 碎石桩的施工质量检验采用单桩载荷试验。检验数量为桩数的0.5%,且不少于3 根。
对桩体采用重型动力触探进行随机检验。对桩间土可采用标准贯入σ,静力触探或动力触探
等方法进行检测。检测桩及桩间土的质量,以满足设计要求。
5.3 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平板载荷试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检
验数量应不少于桩孔总数的0.5%,且每个单体工程不应少于3 点。复合地基承载力大于
150Kpa。
5.4 碎石桩地基通过质量检验且碎石桩复合地基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时,方可进行路堤填筑。
路堤填筑应眼根控制填筑速率,控制标准为:路堤中心线地面沉降速率每昼夜不大于1.0cm,
坡脚水平位移速率每昼夜不大于0.5cm。若有异常,应停止或暂缓填筑。
5.5 碎石桩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
表5-1 碎石桩施工允许偏差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1 间距(纵横向) ±50mm
2 垂直度 1.5%
3 桩长 不小于设计
极具定位
启动机器
造 孔
清 孔
加料振密
机具定位
4 直径
+100mm,-50mm(锤击法)
-20mm 振冲法
6 劳动组织
6.1 劳动组织方式:采用架子队组织模式.
6.2 施工人员应结合试桩确定的施工方案,机械、人员组合,工期要求进行合理配置.
一个作业班组人员配置
施工负责人 1 人
技术负责人 1 人
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 各1 人
测量员 4 人
工班长、领工员 各1 人
试验检测人员 3 人
其他机械工、普工 20~50 人
施工人员相对固定,其中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技人员、质检员、测量员、试
验员、工班长及领工员必须由正式职工担任,根据工程情况适当配备若干劳务工人。
6.3 机具配置:施工机械配置根据工点工程量、工期要求调整。建议配置为碎石桩机1-2 台、
挖掘机1-2 台,运输车3-6 台,发电机等若干配套设施。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网 http://www.zlaqw.com/
7 质量控制措施
7.1 在制桩过程中,各段桩体均应符合密实电流、填料量和留振时间等方面的要求。制桩时
宜将水量关小,填料方法或将振冲器提出孔口加料,或边振边填。加料不宜过猛,原则上“少
吃多餐”。
7.2 施工现场应实现开设泥水排放系统,将制桩过程中产生的泥水集中引入沉淀池,沉淀池
底部沉积的泥浆可定期挖出送至指定地点。
7.3 碎石桩的施工顺序从中间向外围进行,或由一边推向另一边的方式施工。
7.4 碎石桩施工结束后,路堤进行填筑前,注意设置沉降观测设备。
7.5 搅拌桩的质量控制应贯穿在施工的全过程,实施全程的施工抽查。施工过程中必须随时
检查施工记录和计量记录。并对照规定的施工工艺,对每根桩都要进行质量评定。
7.6 当实际贯入量没有达到设计要求时,应在原位将桩管打入,补充灌碎石后复打一次,或
在旁边补桩。
7.7 施工中选用适宜的桩尖结构。当选用活瓣桩靴时,砂性土地基宜采用尖瓣型,粘性土地
基宜采用平底型。
8 安全保证措施
8.1 安全生产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高效、优质地建成本工程;
8.2 对特殊工种,电焊工、机动车司机、电工等需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
8.3 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和违
章指挥现象.
8.4 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挂在树木、脚手架上,导线的选用
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机械强度等确定,架空线路之间及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安全
距离应满足规定要求;
8.5 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
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
有瓦斯、烟气、蒸汽及其他介质中;
8.6 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
8.7 在冬季要采取防滑和防冻措施保证人身安全、机械正常运转;
8.8 做好施工现场排水措施,防止生产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被淹。危险区施工要做好防汛
措施,如施工机械转移路线、材料防护以及工程建筑防止浸水的措施。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网 http://www.zlaqw.com/
9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9.1 合理地布置建筑垃圾、材料、设备的堆放场地,定点堆放标识,施工场地及驻地须及时
清扫整理;
9.2 施工中的建筑垃圾、施工废水、机械油污、生活污水均应事先合理规划排放处理地点,
在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后,在指定地点摆放、堆码、掩埋或销毁,不得污染当地水源与
环境;
9.3 做好当地植被的保护工作,在施工时对路基边坡及时进行防护与植被绿化,施工车辆不
得越界行驶,以免碾坏植被、庄稼等。在桥涵施工时各种材料、机械不得随意堆放,破坏植
被,严禁超范围砍伐。
9.4 靠近生活水源的施工,用沟壕或堤坝同生活水源隔开,避免污染生活水源。现场施工污
水等须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放。现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粪便要集中处理,不得直接
排入水体;
9.5 施工机械的废油,采用隔油池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得超标排放。施工材料如油料、
化学品等应保存在合适的安全容器中,不要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附近,防止暴雨冲刷而进
入水体;
9.6 施工工点应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浆隔离与回收设施;
9.7 在运输碎石等易飞扬、洒落物料时采取篷布覆盖措施防止扬散,并装量适中,不得超限
运输;
9.8 施工场地必须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9.9 尽量减少现场施工粉尘、噪声及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9.10 施工营地及施工现场设固定的垃圾桶或垃圾池盛放垃圾,所有人员均应在指定地点倾
倒、堆放生活、建筑垃圾,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垃圾定期收集,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
或废品回收利用。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网 http://www.zlaqw.com/



B Color Smilies

全部评论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