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2008年12月10日在江西省南昌市皇廷大酒店5楼举行的《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大楼消防安装与设备采购评标》活动中的几点不合理分析: 现排名第一、第二的单位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所做的竞标价2999188.49低于招标控制价3332431.66的90%,(2999188.49÷3332431.66=0.8999)因招标文件规定小于招标控制价的90%为不合理竞争报价,不能参与排序,见招标文件中32页第3、4条及招标文件答疑。而现在为何竟然排到了第1、第2的位置。 招标文件存在严重的不合理性,最低价中标,以致每家单位都往最低靠,详细见每家单位的报价: 1、洪 都 4999188.49 2、世 通 4999188.49 3、工业设备 4999188.50 4、建 安 4999188.50 5、捷 诚 4999190.91 (报价为竞标价+暂定价2000000) 如此单以低价格来决定工程承建单位的行为,是否就是政府要求招标的目的呢?如果都这样今后的单位也不需费别的精力只要便宜就好,工程质量哪里还有什么保障可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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