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将进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换证工作 

2007-03-13 13:5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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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为进一步在勘察设计行业深化体制改革,清理整顿市场,优化队伍结构,提高质量水平,推进注册执业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建设部近日颁发了《关于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换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br><br>    《通知》决定,在完成主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的基础上,于2001年开展全行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和市场整顿工作。在此次换证工作中,为适应单位资质管理、注册执业管理、市场管理、行业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还将对原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专项工程设计资质及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编号进行修改,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编号。<br><br>    注:《通知》的详细内容请参阅本网站的公告通知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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