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r> 为了做好电子信息技术在建设行业中的推广应用,提高重点项目质量,对于符合申报要求的智能建筑(含住宅小区)以及智能化产品开发项目,可获电子信息应用贷款(工行),中央专项的贷款金额起点为200万元。<br><br> 在建设行业智能化建筑试点项目立项及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立项要求分为应用项目和产品开发项目两类。其中应用项目应符合功能需要和可扩展性的需求,以适用、安全、舒适、便捷节能为目标,以建筑(含住宅小区)建设、系统建设(包括安防、设备监控、通信网络)、应用开发及物业管理为重点。产品开发项目应与国际技术接轨,有利于国产化和具有较大推广应用价值,技术要求先进适用、可靠、可配套,以及系统集成中的关键产品便于形成标准化、系列化及规模化生产。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分别由全国电子办、建设部电子办及科技委智能建筑技术开发推广中心审查并组织管理,项目验收合格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完成单位申请国家财政贴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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