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2年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春运工作的通知 

2007-03-13 13:4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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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建城[2002]13号</center><br><br>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北京市交通局,上海市城市交通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深圳市运输局:<br><br>    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2002年春运自1月28日起,至3月8日止,期限为40天。为切实做好今年春运中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工作,现通知如下:<br><br>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春运的组织调度工作<br><br>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春运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分管领导牵头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春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春运中城市公共交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工作。应根据当地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春运的特点和客流变化规律,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天气、道路、安全、客流等春运动态和信息,有序引导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春运客流,有针对性地制订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春运的具体方案,对客流骤訹wiki]觥[/wiki]⑵?虮浠?⑻乇鹗怯辍⒀?⑽淼韧环⑶榭鲆?杏?贝胧┖驮ぐ浮R?氐阕橹?没鸪嫡尽⒙胪贰⒒?〉瘸丝徒衔??谐∷?牡鞫群褪枭⒐ぷ鳎?适痹黾釉肆ν斗牛?繁3丝图笆笔枭ⅰ8骷读斓家?匦脑擞?幌咧肮さ纳?睿?才藕煤笄诜?瘢?丛炝己锰跫??U洗涸似诩涓飨罟ぷ鞯恼?T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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