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推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的意见 

2007-03-13 13:4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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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b>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推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的意见</center></b><br><center>晋建人字[2003]207号</center><br>各市(地)建设局(建委):<br><br>  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证我省建设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部、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在全国建设系统推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的意见》,省建设厅、省建设厅直属机关工会(代表全省建设系统行业工会)、省建筑业协会(代表全省建设系统行业协会)三方协商决定,在全省建设系统推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以下简称三方会议制度)。现就推行三方会议制度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br><br>  一、建设系统推行三方会议制度的重要意义<br><br>  建设系统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是由建设行政部门代表政府一方、建设工会代表职工一方、建筑业协会等建设系统行业协会代表企业一方,就建设系统有关调整劳动关系的问题进行相互沟通、平等协商、共谋对策、合作共事的协商机制。这项制度的推行,对维护建设系统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事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推行三方会议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建设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是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重要举措。<br><br>  二、三方会议的组成<br><br>  我省建设系统三方会议分为省、市(地)两级。省级三方会议与市(地)级三方会议为工作指导关系。建设行政部门领导同志担任主席,建设工会和建筑业协会领导同志担任副主席。三方会议机构的成员由三方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鉴于建设系统没有统一的协会组织,企业一方由建筑业协会代表各行业协会参加三方会议,同时吸收建设系统其他主要行业协会参加三方会议。<br><br>  三方会议下设办公室。建设行政部门派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建设工会和建筑业协会派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三方各派出数量大体相当的人员参加办公室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收集信息、调查研究、起草文件、筹备会议、组织落实会议精神、参与监督检查等。办公室设在建设行政部门的人事劳资部门。<br><br>  三方会议成员及办公室成员要相对固定,全部兼职。三方会议由主席主持召开,三方会议组成人员出席,会议议题由主席、副主席确定。根据会议议题需要临时增加出席会议人员时,可经一方提出,由主席、副主席商定。<br><br>  三、三方会议的主要职责<br><br>  1、研究分析我省体制改革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对建设系统企事业单位的劳动用工制度、工资收入分配、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生活福利待覽wiki]觥[/wiki]⒅耙导寄芘嘌怠⑸缁岜O盏壤投?叵档挠跋欤?岢稣?咭饧?徒ㄒ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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