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2007-03-13 13:4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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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建办质[2004]69号</center><br>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br><br>  为贯彻落实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和“十一”黄金周安全,建设部决定在建设系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r><br>  <b>一、指导思想</b> <br><br>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br><br>  <b>二、检查重点</b> <br><br>  (一)思想认识和责任制落实方面: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一决定、两条例”和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部署下半年建筑安全工作情况;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布置、落实情縖wiki]觥[/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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