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中国城市十八件大事 (2006年12月31日) 一、2006年2月,胡锦涛温家宝对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作出重要批示。 二、2006年4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暨园林绿化先进表彰会4月1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曾培炎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 三、2006年4月,建设部决定编订《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26日,建设部正式发文,决定将《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列入2006年度软科学研究课题。此项课题预定的主要成果是《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 四、2006年5月,温家宝主持国务院会议研究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措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 五、2006年6月,首届中国城市发展与规划年会在北京召开,曾培炎要求借鉴国内外经验,提高城市规划水平。 六、2006年7月,青藏铁路全线通车,我国所有省会首府城市全部通火车。 七、2006年8月,中国市长协会第四次市长代表大会暨“2006中国市长论坛”在北京召开,温家宝对城市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八、2006年9月,温家宝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九、2006年9月,郑州市违法占地曝光,郑州市委书记市长受处分。 十、2006年9月,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出台。 十一、2006年10月,百余位市长城管局长在青岛胶州联名发出倡议:重塑城管队伍良好形象,构建和谐社会宜居城市。 十二、2006年10月,《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颁布。 十三、2006年11月,建设部向6省区派督察员督察城市和景区总体规划。 十四、2006年11月,我国第四个新区沈阳沈北新区成立。 十五、2006年11月,北京一级土地市场结束垄断公开招标,全国属首次。 十六、2006年11月,国家组织编制“长三角”规划纲要。 十七、2006年11月,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草案)》。 十八、2006年12月,国家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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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d3f3bq 2013-10-1 17:28:31
四、2006年5月,温家宝主持国务院会议研究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措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
背景资料
温家宝主持国务院会议 研究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措施
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措施,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认为,中央去年实施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房地产投资增长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初步得到抑制。但房地产领域的一些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主要是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
会议指出,房地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持整个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有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房地产业发展和住房建设,必须充分考虑我国人口多、土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合理引导住房消费需求和消费模式。
会议强调,进一步搞好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要坚持落实和完善政策,调整住房结构,引导合理消费;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加强法治,规范秩序;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别对待。
会议指出,要认真落实去年以来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部署,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各地都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严格执行住房开发、销售有关政策,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收政策,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引导和调节住房需求。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加强土地使用监管,制止囤积土地行为。(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制止擅自变更项目、违规交易、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行为。(五)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六)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增强全局观念,齐心协力做好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工作。各地区、特别是城市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会议认为,1989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对加强测绘成果的管理,促进测绘成果的应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管理规定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需要,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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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vrm8t2 2013-10-1 17:28:32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
房地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持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有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针对房地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市场引导和调控,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联合制定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这一《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指出,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落实和完善政策,调整住房结构,引导合理消费;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加强法治,规范秩序;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各地区、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2005年以来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结构性矛盾突出、拆迁问题较多的城市,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全文如下:
去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房地产投资增长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初步得到抑制。但是,房地产领域的一些问题尚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少数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为切实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要继续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并根据房地产市场的新情况对部分政策措施作适当调整。现就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一)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要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各级城市(包括县城,下同)人民政府要编制住房建设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并纳入当地“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各级城市住房建设规划要在2006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人民政府要将住房建设规划报建设部备案;其他城市住房建设规划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各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会同监察机关加强规划效能监察,督促各地予以落实。
(二)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十一五”时期,要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必须报建设部批准。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
(三)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为进一步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税务部门要严格税收征管,防止漏征和随意减免。
(四)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为抑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房源,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对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较多的开发企业,商业银行要按照审慎经营原则,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任何形式的滚动授信。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五)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六)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各级城市人民政府要编制年度用地计划,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七)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土地、规划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
(八)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拆迁计划管理,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的过快增长。2006年各地房屋拆迁规模原则上控制在2005年的水平以内。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九)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对已经规划许可仍未开工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规划审查。对不符合规划控制性要求,尤其是套型结构超过规定的项目,不得核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擅自改变设计、变更项目、超出规定建设的住房要依法予以处理直至没收。
(十)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对不符合条件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要加大整治查处力度,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十一)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廉租住房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渠道,要稳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并合理确定和公布今明两年廉租住房建设规模。要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渠道,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各级财政也要加大支持力度。2006年年底前,各地都要安排一定规模的廉租住房开工建设。
(十二)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各地要继续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解决建设和销售中存在的问题,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各项政策,加大监管力度,制止违规购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严格规范集资合作建房,制止部分单位利用职权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进行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违规行为。
(十三)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
六、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
(十四)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城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开展住房状况调查,全面掌握当地住房总量、结构、居住条件、消费特征等信息,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要完善市场监测分析工作机制,统计和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市场供求和房价情况,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
(十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误导消费预期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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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59dns 2013-10-1 17:28:32
五、2006年6月,首届中国城市发展与规划年会在北京召开,曾培炎要求借鉴国内外经验,提高城市规划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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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培炎:借鉴国内外经验 提高城市规划水平
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 为加强城市规划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国城市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日前,首届中国城市发展与规划年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大会发表书面致辞,要求借鉴国内外经验,提高城市规划水平。
曾培炎指出,本世纪头20年,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从人口多、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的基本国情出发,总结借鉴国内外城镇化进程中的经验做法,推动城市发展模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曾培炎强调,城市规划是城镇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必须充分发挥它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做好城市规划工作,要强化科学论证,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和性质;突出节地、节水、节能,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统筹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优秀的民族文明。同时,要做好城镇体系规划工作,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布局,促进城市功能相互补充、产业合理分工和人口合理分布,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本届年会的主题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中国城镇化发展之路。大会围绕主题,研讨中外城市规划体系的比较及借鉴,城市交通挑战及技术解决,各国住房制度比较,生态城市与可持续发展,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和特色的延续和创造等城市发展中的问题,交流经验做法,探讨相关政策策略。
大会邀请了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政府机构、著名大学、规划协会,以及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的专家学者和权威人士作主题演讲。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出席了开幕式并讲话。来自国内外的城市规划专家、国内部分省市分管领导、规划局长以及大专院校、设计院所等1000多人参加了研讨。(完)
蒋正华副委员长:中国城市化进程将面对六大挑战
中新社2006年06月15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十四日在北京举行的首届中国城市发展与规划国际年会上指出,在二十一世纪的前半叶,中国城市化进程将不可避免地遭遇到一系列重大挑战。
他说,要实现经济发展的各项指标,并在二0五0年之前使中国城市化率从现在的百分之三十六提高到百分之七十左右,这就意味着每年城市化率平均约增加近一个百分点,每年约有一千二百万人从乡村转移到城市,因此国家为此将付出巨大的城市化成本,经济形态和社会结构也将受到巨大的影响。
首先,人口总量、劳动就业人口总量、老龄人口总量等人口三大高峰相继来临对中国城市化的压力。
其次,能源和自然资源的超常规利用对中国城市化的压力。从现在到二0五0年之间,中国城市要全面达到资源和能源消耗“零增长”和“负增长”的要求,要实现联合国提出“能源消费总量在二000年的水平上降低一半,而GDP要在二000年基础上增加一倍”的目标,对城市管理水平、科技发展、决策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第三,中国城市的生态环境目前仍处于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状态。在新世纪中,必须迅速扭转城市处于“倒U型曲线”的左侧态势,加速通过临界顶点并转向生态环境总体变优的右侧。
第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和质量对于中国城市化的压力。只有基础设施的健全和完善,城市才能成为国家新一轮财富集聚的经济增长点。
第五,加速国家不同地区城乡之间的共同富裕,中国城市化的基本内容之一应当是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新世纪中如何实现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平衡,最终达到改变社会的二元结构、实现国家全体公民的共同富裕,是一项艰巨而重大的任务。
最后,蒋正华表示,目前中国城市信息化水平距现代化的要求尚远,因此,在新世纪迅速推进城市信息化与数字化程度,缩小数字鸿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艰巨任务。他说,所有这些挑战都是城市化过程中必然发生的,也只能在实现城市现代化的进程中采取相应的对策才能有效地加以克服。
仇保兴:我国城市化发展亟待解决八大问题
经济参考报2006年06月15日 14日,在首届中国城市发展与规划国际年会上,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痛斥我国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他指出,处于全球第三次城市化浪潮的中国,目前亟待解决八方面的矛盾。
仇保兴说,这八大问题是宜居土地和水资源稀缺,人地矛盾尖锐;候鸟式农民工迁移规模巨大,流向分布失调;能源存量结构失衡,建筑能耗过快增长;机动化与城市化同步发生,城市蔓延趋势初显;城市化推动力失调,污染排放失控;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受到破坏,城市风貌类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扩大,社会冲突增加和城市区域化加速来临,城市间恶性竞争加剧。
在谈到建筑能耗过快增长和机动化与城市化同步发生等问题时,仇保兴说,我国人均石油、天然气储量仅占全球平均水平的11%和4%,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建筑能耗快速增长。
此外,我国民用汽车拥有量快速增长,大城市交通拥堵越演越烈。仇保兴说,机动化与城市化同步发生,城市蔓延趋势开始显现,郊区化、城市人口密度下降的趋势正在发生。
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仇保兴也对症开出了药方。他建议,在城市规划中划定禁建区、控制区,强化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用地,坚持紧凑式的城市发展模式;大力推行“双跨越”的建筑节能目标和模式,争取2010年节能率达到50%,在北方地区限期推行供热体制改革;同时,加强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推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开发模式,有序发展大城市新区和卫星城,加快城际铁路建设,逐步取代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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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145vy 2013-10-1 17:28:32
六、2006年7月,青藏铁路全线通车,我国所有省会首府城市全部通火车。
背景资料
西藏不通火车历史被改写 “青1”抵达拉萨
7月2日零时31分,首趟进藏的“青1”次列车安全抵达目的地――西藏拉萨火车站。“青1”次列车1日上午11时05分从格尔木火车站启程,全程运行1142公里,历时13小时26分到达拉萨。新华社记者土登摄
7月2日零时31分,首趟进藏的“青1”次列车安全抵达目的地――西藏拉萨火车站。“青1”次列车1日上午11时05分从格尔木火车站启程,全程运行1142公里,历时13小时26分到达拉萨。这是“青1”次列车的司机。新华社记者土登摄
7月2日零时31分,首趟进藏的“青1”次列车安全抵达目的地――西藏拉萨火车站。“青1”次列车1日上午11时05分从格尔木火车站启程,全程运行1142公里,历时13小时26分到达拉萨。这是藏族群众向列车工作人员敬献“切玛”。 新华社记者巩志宏摄
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 西藏不通旅客列车的历史今天被改写。2日零时13分,从拉萨开往兰州的青藏铁路“藏2”次旅客列车在经过13小时01分钟的旅行后,安全抵达格尔木。这标志着世界海拔最高、线路里程最长的高原铁路——青藏铁路全线通车运营。
2日零时31分,从格尔木开往拉萨的“青1”次列车安全抵达拉萨。从1日11时05分发车至抵达拉萨,“青1”次列车沿途经过45个车站,历时13小时26分钟。
<--ADV_CONTENT--> 让我们伴随新华社记者的视线,回首青藏铁路首发列车的一个个重要瞬间——
相差7分钟:进藏和出藏列车先后启动
1日7时20分,格尔木火车站。持有首趟进藏旅客列车——“青1”次列车车票的数百名旅客开始陆续登车。8时30分,旅客基本登车完毕。9时,车门关闭。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的12名记者获准登上首趟进藏列车,进行随车实时报道。
1日11时05分,随着汽笛一声长鸣,“青1”次列车启程前往拉萨。
7分钟后——1日11时12分,从拉萨开往兰州的青藏铁路“藏2”次旅客列车也缓缓启动,驶离拉萨火车站1号站台,列车上有700多名乘客。
目送着汽笛声中缓缓远去的列车,专程赶来参加通车庆祝大会的藏北那曲牧民嘎央说:“从骑马、坐汽车到乘火车,祖辈们千年的梦想,没想到在我这一代竟成了现实!”
一路钻洞过桥:高原景色美不胜收
1日12时40分,首趟进藏“青1”次列车穿过昆仑山隧道;13时20分,过清水河特大桥。记者在现场看到,清水河特大桥四周地势平坦,视野开阔,大桥一眼难见尽头。列车到来时,可可西里保护区管理局索南达杰保护站的文嘎、嘎玛等几名巡山队员向列车行注目礼。
此后,“青1”次列车先后经过玉珠峰、不冻泉、楚玛尔河、五道梁、日阿尺曲、沱沱河、通天河、雁石坪、布强格等车站……宛如一条长龙穿行在茫茫高原上,打破了亘古荒原的宁静。
列车一路南行。窗外时而下雨,时而飘雪,时而有彩虹出现。人们真正体验到了青藏高原“十里不同天”的天气。雪山连绵不绝,高原上特有的景色吸引着人们的目光,“占领”了不少数码相机存储卡的存储空间。
两项“世界之最”:列车创造铁路史上新记录
出藏的“藏2”次列车也是一路“过关闯将”,直向北行。
1日14时51分,经过310多公里的行驶,列车通过藏北重镇那曲火车站。
1日17时35分,“藏2”次旅客列车缓缓通过海拔5068米的唐古拉车站。这是旅客列车首次通过世界海拔最高的火车站。
1日17时38分,列车以84公里的时速,平稳地穿越海拔5072米的世界铁路最高点。车上700多人有幸成为第一批搭乘旅客列车经过世界铁路最高点和抵达世界海拔最高火车站的旅客。
藏族旅客扎巴旺达说:“唐古拉这个连动物都难以生存的地方,火车能通过,真是奇迹。”乘客周军深有感触地说:“我站在了世界铁路的最高点,感到无比自豪。”
1日18时05分,首趟进藏的“青1”次和首次出藏的列车“藏2”次成功在布强格车站“擦肩而过”。人们一片欢呼,因为,这意味着青藏铁路格尔木-拉萨段经历了旅客列车的完全检验。
历史被改写:西藏不再没有铁路和火车
“擦肩”之后,两列火车在接受过检验的铁路上各自奔向自己的目的地。
1日19时31分,出藏的“藏2”次旅客列车风驰电掣,顺利通过长江源头第一桥——沱沱河长江源特大桥和沱沱河车站。20时23分许,列车到达风火山隧道。20时46分,列车通过楚玛尔河车站。21时45分,抵达清水河特大桥。22时20分,过世界上最长的高原冻土隧道——昆仑山隧道。
1日21时18分,“青1”次列车驶过那曲站,穿越藏北高原,直奔拉萨。拉萨城里,礼炮声声,烟花绽放,人们对列车翘首以待……
青藏铁路的全线通车,使西藏自治区结束了没有铁路和火车的历史。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说,这必将为西部大开发和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持。
1日晚上,北京、西宁、成都等地开往拉萨的列车相继启程,驶向青藏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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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jntkg 2013-10-1 17:28:33
七、2006年8月,中国市长协会第四次市长代表大会暨“2006中国市长论坛”在北京召开,温家宝对城市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背景资料
中国市长协会第四次市长代表大会在京召开
温家宝作重要批示 强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统筹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
曾培炎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 8月22日,中国市长协会第四次市长代表大会暨“2006中国市长论坛”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会议作出重要批示。他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城市规模要合理控制;城市风貌要突出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城市发展要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集约化道路;城市功能要以人为本,创建宜居环境;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讲话。他指出,“十五”期间,我国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市建设和管理逐步加强,城市功能和作用不断提升,城市发展模式开始转变。同时,当前城市建设中也存在盲目扩大规模、产业结构趋同、资源浪费、缺乏特色等问题,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曾培炎强调,在新的形势下做好城市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统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模式,改善人居环境,突出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是科学制定城市规划,把握好城市建设节奏。科学制定城市总体规划的目标,合理确定城市人口、面积等主要指标,防止盲目扩大城市规模,防止随意占用土地资源,防止任意调整行政区划,防止人为刺激投资扩张。
二是发挥好城市辐射与带动作用,促进城乡和地区协调发展。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统筹规划城区与郊区发展,促进市政公用设施向周围农村延伸,带动农村发展。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与周边城市的经济联系,在重大项目建设、资源合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搞好协作,推进基础设施衔接配套。
三是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模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切实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当作城市建设的前提条件,把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作为城市发展的重点任务,把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改善生态作为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城市建设成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首善之地。
四是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保护城市文化特色。加强住宅及交通、环保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解决群众住房难、出行难等问题。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完善公共安全措施,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城市建设要注重对地方文化和民俗风情的发掘和提炼,保持和创造各具特色的城市风貌。
曾培炎希望市长代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改进服务,行政为民,努力提高城市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北京市市长、中国市长协会会长王岐山在开幕式上致辞,建设部部长、中国市长协会执行会长汪光焘主持开幕式。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全国300多名市长、副市长以及直辖市区长、副区长出席了会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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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8xn5 2013-10-1 17:28:33
八、2006年9月,温家宝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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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作重要批示
曾培炎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意见
新华社北京9月8日电 针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从管理和制度上解决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城市建设中贪大求洋、浪费资源、缺乏特色等问题。
9月8日,受温家宝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并就《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进行了讨论。他强调,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大型公共建筑的建设工作,突出质量安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城市建设健康发展。
曾培炎指出,大型公共建筑是重要的公共活动场所,是城市风格和时代特征的重要载体,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密切相关。近些年来,我国大型公共建筑逐步增多,品质不断提高,增强了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的服务功能。但是,当前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对建筑的使用功能、经济适用、城市特色、历史文化以及质量安全、节约环保重视不够,过于追求外观、追求高标准的现象较为突出,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曾培炎强调,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大型公共建筑的建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建筑的使用功能,方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方便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坚持量力而行,立足国情和当地实际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大型公共建筑的数量、规模和标准;坚持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质量安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实现建筑物与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坚持突出特色,弘扬历史文化和民族风情,体现建筑文明,反映时代风貌,不断创新建筑作品;坚持统筹管理,切实发挥城市规划的指导作用,健全法规,完善机制,加强监管,促进建筑活动健康发展。
曾培炎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提出了五点要求。第一,建筑特点要符合城市规划,合理安排建筑的布局,综合考虑城市整体风貌与周边环境。第二,建筑形式要服从建筑功能,遵循内容决定形式、功能优先,讲求适用,统筹考虑建设和运营成本。第三,建筑结构要重视质量和安全,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确保施工安全、使用安全和对人体健康的安全,提高防御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第四,建筑工程要突出节约环保,突出抓好建筑节能,大力推行节约用地,千方百计节约用水。第五,建筑创作要体现特色与创新,继承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吸收国外先进的理念和技术,在创新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建筑的品质和品位。
曾培炎最后强调,要从提高项目决策水平、改进工程建设管理、创造良好的建筑创作氛围、重视中小型公共建筑的设计和建设等方面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提高公共建筑建设和管理工作水平。
两院院士、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吴良镛等18位专家应邀参加座谈会,并就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发表了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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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xw5tq6n 2013-10-1 17:28:34
十一、2006年10月,百余位市长城管局长在青岛胶州联名发出倡议:重塑城管队伍良好形象,构建和谐社会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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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位市长城管局长在青岛胶州联名发出倡议
重塑城管队伍良好形象 构建和谐社会宜居城市
哈密市人民政府白建国副市长代表与会代表宣读《倡议书》(摄影:潘艳春)
CCN中国城市网2006年10月26日北京电 2006年10月20日至23日,“全国城管学胶州——全国中小城市城市管理经验交流现场会”在山东省青岛胶州市举行。上海、广州、西安、长春、昆明、银川、黄山、绍兴、信阳、哈密、鞍山、大庆、淮安、泉州、威海、保定、吉安、内江、遵义、格尔木等来自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95个城市的300多位城市领导、城管干部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小城市分会主办。一批大城市、特大城市主动要求参加会议,到县级小城市胶州学习城管经验,成为会议的一大亮点。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小城市分会常委、副秘书长罗亚蒙研究员总结的“胶州城管执法八大经验”是:1、学习强队,制度建队,情感带队,打造“城管文明执法铁军”;2、不揽权,不错位,一心一意做好城管执法工作;3、爱民为民,深入群众,以人为本,用弱势思维管理城市,构建宜居胶州;4、力行“前置式执法”,拒绝“执法经济”,变违法处罚为预防违法;5、公开、公正、公平,推行“阳光执法”;6、重细节,重预防,重审批,打造长效化执法平台;7、分层次,多层面,立体化,城乡一体,建构“大城管”格局;8、暴风骤雨——和风细雨——春风化雨,城市管理三段式历程经典模式。
会议期间,111位与会市长、城管局长等担任领导职务的会议代表联名向全国发出以“重塑城管队伍良好形象,构建和谐社会宜居城市”为主题的《倡议书》。《倡议书》全文如下:
重塑城管队伍良好形象 构建和谐社会宜居城市
倡议书
(2006年10月21日,青岛胶州)
搞好城市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宜居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由于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不断加剧,加之“重建设、轻管理”的情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城市管理科学知识还比较落后,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尚处于探索阶段,我国的城市管理工作距中央的要求、离人民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是一些城市的城管执法工作方法简单,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良好形象。
城市管理,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构成城市工作的三大主题。搞好城市管理十分重要。从整体上讲,我国城管执法的科学水平和实践能力都还较低,还处在一个起步阶段,有待于进一步总结和提高。但是,那些取消城管队伍的议论也背离了城市文明进步的方向。
作为参加“全国城管学胶州——全国中小城市城市管理经验交流现场会”的代表,通过对胶州市城管执法经验的学习和与会城市的交流、讨论,我们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城管执法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更加明确了发展的方向和奋斗的目标,同时也为我国当前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感忧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的要求,切实发挥好城管执法队伍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宜居城市中的积极作用,尽快树立城管执法队伍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我们与会代表经过充分讨论,联名向全国发出以下倡议:
一、学习胶州城管经验,重塑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胶州城管经验具有先进性、系统性、全面性,中央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学会协会、新闻媒体和全国城管系统,应当进一步加强对胶州城管经验的总结、推广、宣传、学习,树立城管队伍的正面典型,带动中间,促进后进,逐步改善城管执法队伍的社会形象。
二、加强城管科学研究,提升城管科学水平。科学的城市管理实践,离不开科学的城市管理理论。应当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积极开展以和谐社会、宜居城市为目标的现代城市管理科学研究,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科学水平。
三、开展城管经验交流,提高城管执法能力。科学的城市管理理论,离不开广泛的城市管理实践。应当建立公益性的城管信息沟通、经验交流、专家咨询平台,建立城管干部培训基地,同时应当继续办好“城市管理经验交流会”,促进专家学者、城市领导、城管干部三者之间的深入交流,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总结新的经验,推出新的典型,开创新的局面。
四、创新城管执法理念,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城管执法干部队伍的头脑。坚持以人为本,保持弱势思维,经常换位思考,视普通市民、小商小贩、进城农民如亲人,依法管理,文明执法,与人民群众建立互相支持、互相理解、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亲密关系。
五、为城管执法队伍提供财政保障,彻底摒弃城管队伍“执法经济”生存机制。城管执法应当立足于对违规市民再三说服教育、提高市民素质,把罚款处罚降到最低限度并与罚款单位利益、罚款人饭碗彻底脱钩。
六、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城市管理经验,实行弹性城管方式。各城市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加强疏导,逐步实现在双休日、节假日放宽对小商小贩的管制,为社会弱势群体正当谋生增加出路、提供帮助,促进社会的和谐。
七、推进政务公开,坚持阳光执法。把一切规定公诸于众,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并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力戒人情执法,是城管执法的生命线。
八、摆正城管位置,加强队伍建设。城管局不同于建设局、公安局。城管管理的主要群体是人民群众,是普通老百姓,城管部门不应该简单从事,要提高服务意识,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对城管干部、城管队员要高标准,严要求,经常学习,反复锤炼,发现害群之马要坚决清除。
九、加快城管立法,理顺城管体制,确保依法管理,优化执法环境。
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城市是开放的、复杂的巨系统,社会矛盾千变万化,层出不穷。只要全国所有城管干部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的指导下勇于探索城管执法规律,不断推出好的典型、好的经验,我国的城管执法工作一定能够跃上一个新台阶!我们城管执法队伍也一定能够不辜负党、政府和人民的期望,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宜居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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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u4p7dx 2013-10-1 17:28:35
十二、2006年10月,《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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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颁布
中国建设报10月26日讯:这是我国首部环卫规划。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为24万吨/日,新增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能力为2.1万吨/日,每年新建公厕2~3万座,改造旧厕2.28万座,到“十一五”末,城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25%
本报讯 记者薛秀春报道 我国第一个环境卫生规划——《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近日正式颁布实施,《规划》对“十一五”期间环卫行业重点工作作出了部署,对行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目标提出了要求。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固定资产总投资为1115亿元,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为24万吨/日,新增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能力为2.1万吨/日,每年新建公厕2~3万座,改造旧厕2.28万座,到“十一五”末,城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25%。《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合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优化配置综合处理技术和设施,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推进城市垃圾处理向减量化、资源化发展;完善城镇日常保洁系统,提高城镇日常保洁能力和环境卫生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城镇环境卫生行业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形成市场机制,加强政府监管,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基本建立我国环境卫生体系。《规划》还把总体目标细化为六个主要目标,并提出了具体数字,如“十一五”期间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低于20万吨/日,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新增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能力2.1万吨/日,处理率达78%;旧厕改造率要达到52%。“十一五”期末,城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25%。直辖市及省会城市二类以上公厕所占比例不低于70%。《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的规划范围重点是661个设市城市,并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地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北地区和西南地区五个区域。
由建设部组织编制的这部《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共有六个部分:前言、总则、现状及预测、规划目标、设施建设与管理规划、配套政策。
在设施建设与管理规划方面,《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提出: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通过有效管理,尽可能地提高可回收物的利用,实施源头减量。完善固体废物收运体系,按标准建设一批与处理处置设施相配套的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实施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全覆盖。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设备可靠、适度规模、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经济较发达地区可选择先进的处理技术和设备,同时应采用多种技术有机组合,经济欠发达地区所建的处理设施在满足最低环保标准的条件下应尽量因地制宜节省投资,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处理方式。“十一五”期间,作为生活垃圾最终处置方式的卫生填埋处理技术和设施是每个地区所必须具备的保证手段。加快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在加快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同时,规划选择不同区域、不同规模的城市建设一批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示范项目。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体系,所有省、自治区编制完成城乡环境卫生总体规划,地级以上城市完成环境卫生专业规划,50%的县级市完成环境卫生专业规划。通过构筑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的政府行政体系、市场信息运行体系、社会参与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基本建立起城市环境卫生体系。
建设部日前为《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抓紧组织编制本地区的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将其纳入城乡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并认真指导和组织落实规划的具体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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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我国城市绿化覆盖率将达到40%以上
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暨园林绿化先进表彰会4月1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会议确定,到2010年,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6平方米以上。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给会议发来贺信,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出席了会议。
曾培炎在贺信中说,今年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颁布实施五周年。五年来,各级政府贯彻《通知》精神,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增加政府投入,发展绿色产业,广大园林绿化工作者辛勤耕耘,无私奉献,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时期。城市面貌、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变,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欢迎。
会议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城市建设和绿化工作全局,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大西部地区工作力度,迅速提高城镇绿化水平。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因地制宜,发展资源节约型城市绿化,形成各具特色的绿化风格和景观风貌。建立市长负总责的城市绿化目标责任制,健全城市绿化管理机构,完善考评奖惩制度,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会议新命名了31个国家园林城市,10个国家园林县城,表彰了50名城市园林绿化优秀市长、十佳标兵、104个先进集体、220名先进个人;表彰了1个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和34个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获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