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市国土房管部门根据建设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向全市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强制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从即日起,凡在本市买卖二手房,必须进入二手房交易资金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监管系统,交易双方不必将房款和定金等交房地产经纪机构。如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收取、暂存二手房交易资金(含定金)的,一律依法予以查处。 此项政策可以说是专门针对一个时期以来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涉嫌的合同诈骗和占压、挪用及侵吞群众购房款等问题。从此,津门市民终于可以在房地产中介交易的大量资金的安全性上一块大石头落地。然而,出台此项政策后,所有中介交易是否就此完全安全?市民是否可以就此高枕无忧?而这其中是否还需要注意其他一些问题呢?对于这些,下面一些专业人士的指导值得参考。 定金及保证金自行交接风险 天津中原地产一区区域经理朱庆江认为,虽然在此项政策的约束下,房款已经不进入中介公司。然而由于二手房交易流程的特殊性,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定金及业主的物业交验保证金由业、客双方自行交接,其风险将会逐渐显露。由于这是一个新出现的风险,对此,市民一定要注意寻求历史较悠久、处理各种复杂情况的业务经验均极为丰富的中介来处理,才能保证在交易中少遇到和不遇到纠纷,顺顺当当地买卖房产。 单方违约会造成资金解冻期延长 天津中原地产三级市场部总监曹海滨认为,在这项政策出台后,房款资金已由三方共同监管,安全性有了保障。但是由于凸现了业、客两方的作用,反而加大了双方纠纷和冲突的风险,这也同时牵涉到大量房款资金效用的问题。若出现单方违约的情况,由于资金解冻需要三方同意,这使得资金的解冻期延长,影响了业、客双方资金的有效使用。因而,业、客双方在中介交易时,一定要挑选经验丰富的经纪来起到纽带和桥梁的作用,提高交易效率,节省双方精力和时间。 交房期内各类费用纠纷风险 新的政策出台,也会导致在交房期内业、客双方在暖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多种费用上的归属纠纷风险的显露。曹总监接着补充道,由签约到交房这段时间,形成的一些费用还是较大的,特别是暖气费和物业管理费,这部分费用如何归属也会造成业、客双方一定的困挠。对此,由于这也是一种较新的情况,因而,最好请之前处理过这类问题、经验较丰富的经纪公司来处理,才能使双方都获得满意的结果。 房产交易日程安排也要注意 曹总还谈到,在此项新政策下,由于房款资金为强行监管,增加的一些手续将按政府相关部门的过程和手续来走。由于政府部门工作日为行政安排,因此要想快捷且方便的完成房产交易,使房款及时归帐,客户及时入住,也应该合理地安排房产交易日程。由于房地产交易流程的系统性,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个时候最好找一些专业的经验丰富的经纪来处理最好。 曹总最后总结道,在当前国家政策严格要求且市场更加规范的情况下,中介经纪仍然可以通过工作上不断的提高和改进,来使市民获得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因为房地产经纪是一个弹性比较大的服务,做得好不好,凭几个硬性要求作不了准。而应该从每个流程和细节都把客户作为核心,一切工作以让客户享受这种服务的顺当和愉悦为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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