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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门变钢质门 业主拒绝收房 追踪 由于新房的入户门并非当初购房合同上约定的&;ldquo;防盗门&;rdquo;,怡丰新城的业主周先生拒绝收房,并和业主曾小姐一道向本报和央视3.15晚会、省消委会联手打造的维权热线反映(本报曾作报道)。昨日,开发商成都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张总来到省消委会,在投诉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和业主周先生、曾小姐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 昨日上午10时,开发商和业主都来到了省消委会。周先生要求,更换两扇入户门,使其符合防盗门的标准,同时从2006年12月1日起,按总房价款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赔偿他们已经支付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张总表示,对于防盗门的问题,她愿意和业主进行协商,但具体如何处理,她要报告董事会。下周一,她愿意到省消委会进行调解,并拿出一个处理方案。 记者 李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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