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楼市再出新政:今年起“一手交房一手交证” 

2007-03-12 11:4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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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曹勇)在去年成功试点商品房销售&;ldquo;交房交证&;rdquo;后,今年我市有望推广这一新模式。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在座谈会上透露,今年一手交房一手交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将更多,目前一些相关任务已经分派到了各区的房地产交易所。
  此前领证最少需数月   
  去年年底,大渡口&;ldquo;朵力&;middot;西城星座&;rdquo;楼盘,369户购房者在得到新房钥匙的同时,也同时拿到了房地产权证,标志我市&;ldquo;成建制交房交证&;rdquo;模式成功实现。   
  而过去,购房者从拿钥匙到领产权证时间跨度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不少购房者无奈地称为&;ldquo;跑断腿&;rdquo;、&;ldquo;等伤心&;rdquo;。   
  业内人士介绍称,开发企业办证拖延,通常存在3个问题,一是竣工综合验收出了问题;二是国土证抵押到银行,难以解押;三是各种税费没有及时缴清。&;ldquo;即使按建设部的新规定,预售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天内办理完房产证也要等3个月。&;rdquo;   
新模式今年全面推广   
  &;ldquo;今年政府部门将在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推广该模式。&;rdquo;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蒙毅表示,将有更多的购房者有望实现接房拿证,目前具体的任务已经分派到了各区的房地产交易所。   
  他认为,&;ldquo;成建制交房交证&;rdquo;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要求更高,开发商必须在住房周边环境达到要求,缴清所有税费且没有贷款抵押等的情况下才能实现交房立即交证。这同时也要求政府部门要大力提高办事效率,对达到相关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必须在较短时间内将房地产权证办好。   
  市国土房管局人士还表示,今年我市还将对那些还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进行彻底清查,并在重庆市国土房管信息网上列出未办理产权证房屋的所在楼盘名称,以及开发企业名称,并公布未办证的原因。   
  新闻链接   
  土地增值税清算办法确定初稿   
  本报讯(记者 曹勇)&;ldquo;土地增值税清算不会增加开发企业和消费者的经济负担,也不会对我市的房地产市场造成影响。&;rdquo;在昨日举行的&;ldquo;2007年重庆市部分房地产企业座谈会&;rdquo;上,市地税局副局长余志东首次对楼市关注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作了上述表态。该负责人透露,我市具体的清算办法初稿已出,不久将正式出台。   
  据介绍,土地增值税是对单位或个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按规定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根据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办法,对不同的增值额征收30%"6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有开发企业认为,清算方式的实施增加了企业税负,挤压了房产商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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