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006-12-14 08:2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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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有明显改善
    《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大力宣传,并制订和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项目建设相关单位提高了依法进行招投标的自觉性;社会舆论监督不断强化,有力地推动了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公开招标的比例明显提高。本次稽察的、89个项目中,2000年以来通过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1263份,合同金额420.6亿元,分别占应招标合同总数和合同总金额的43.8%和84.3%(下同)。按类别分,施工招标情况相对较好,实行公开招标的比例为70.6%和91.8%,与1998年第一次稽察的79个项目情况相比,公开招标合同比例提高了31.6个百分点。按行业分,粮库和棉库项目招投标情况最好,稽察的6个项目全部实行了招投标,公开招标比例高达96.4%和98.9%;其次是公路和水利项目,公路项目公开招标比例为70.9%和94.4%,水利项目为75.2%和92.5%。
    二是实行招投标的项目不同程度地节省了工程建设投资。从稽察的情况看,项目通过招投标一般节省投资10%左右,个别项目节省投资幅度更大。此次稽察的西安绕城高速公路项目的路基及路面工程,通过招投标分别比概算投资节省17.7%和16.4%。
    三是通过招标尤其是公开招标选择的参建单位资质水平普遍较高、实力较强,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该招标不招标、规避公开招标或搞虚假招标
    1、该招标不招标。本次稽察的89个项目中,属于应招标而未招标合同583份,合同金额21.1亿元,分别占应招标合同总数和合同总金额的20.2%和4.2%。其中,勘察设计应招未招的比例较高,分别为63.8%和91.8%;其次是设备材料采购,分别为24.8%和10.9%。按行业分,工程项目应招未招的比例较高,分别为26.1%和44.8%;其次是电力项目,分别为40.2%和7.5%。
    2、规避公开招标。在89个项目中,有899个邀请招标合同未经批准或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合同金额35.4亿元,分别占应招标合同总数和合同总金额的31.2%和7.1%。其中,设备材料采购和工业项目各项招标未经批准实行邀请招标的比例较高,分别为46.2%、20.3%和67.1%、34.8%。一些项目单位还采取小合同招标,大合同续标的办法规避公开招标。如某项目厂房彩钢板的采购招标中,先用96.5万元的小合同实行公开招标,后将总价为2746.9万元的采购合同续标给原中标单位;此外,还将钢材配送中心、曲形分段生产中心、集配中心等工程以续标方式委托给已在该项目其他子项工程施工的企业。
    3、搞虚假招标。少数项目在招标前与投标人私下谈妥条件,基本内定后,才开始招投标,并拉来其他企业作“陪标”。
    (二)招投标中操作不规范的现象较普遍
    1、绝大多数项目在招投标主要环节和程序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操作不规范的现象。稽察发现,89个项目的528批次招投标中,不符合法规的招投标批次所占的比例依次为: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不符合规定(44.6%);自行招标未经核准(41.5%);投标文件准备时间未达到《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最低要求( 36.9%);评标专家组成不符合规定(29.9%);评标报告内容不完整(24.9%);评标方法、标准与招标文件载明的不一致(18.3%);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不符合要求(16.6%);开标时间与截标时间不一致(14.4%);自行招标的能力、资格不符合要求(13.7%);确定中标人程序不规范(12.0%)等。
    2、定标前谈判压价和违规分包等问题在一些项目招投标中较为突砙wiki]觥[/wiki]T谥氐慊?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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