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b>河北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胡英杰 刘 歆 王建军</b><br><br>[摘要] “建筑外环境指的是建筑周围或建筑与建筑之间的环境,是以建筑构筑空间的方式从人的周围环境中进一步界定而形成的特定环境,与建筑室内环境同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活动的环境。建筑外环境主要局限于与人类生活关系最密切的聚落环境之中,包含了物理性、地理性、心理性、行为性各个层面。同时它又是一个以人为主体的有生物环境。”<br>人是居住环境的主体,自古以来人类希望与自然建立起一种亲和的关系。很早人们就认识到在居住环境中,自然、建筑、人生都会相互影响,对人的生命存在与精神活动和审美观念都有不同影响和产生不同的结果。<br>然而在邻里单位理念上发展起来的小区模式中,屈从于汽车交通的需要,以公共设施服务及其半径限定居住人口规模的方法把居住空间的主体——人至于从属地位,人不得不屈从于物质环境。<br>为改善这一状况首先以人类自身的尺度为标准依据人控制环境的范围和认知能力来限定居住空间规模。在考虑建筑物高度、绿地景观、院落空间等与住区居民舒适度相关环境因素前提下,注意形成住区的特色,从而造就居民对领有空间的更多使用和关怀。密切邻里关系,使居民更好的互相了解,相互熟悉关心。<br>居住区的步行系统主要为居民提供进入各种空间环境简便易行的方法。布置道路时考虑一些变化如空间紧凑,有趣味性,道路略有曲折。使人们在步行时觉得合适与舒服。<br>对于舒适度的评价方式因不同地域而有所不同,不同建筑师对于环境的评价标准也不尽相同,很难以条文的形式将其确定。然而,在探讨人的舒适度的问题时,从满足人的居住的需求和居住行为心理出发,就很容易找到突破口。<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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