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规划设计 

2014-02-06 16:4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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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快下班了,规划博客来谈谈关于居住区规划设计。

        1.基本要求

        (1) 安全 对防止火灾、抗震、交通安全有周密的考虑,创造安全的居住环境。

        (2) 卫生 在居住区内有完善的给水、雨水与污水排水,煤气与集中供暖系统,无有害气体与烟尘污染,日照充足,通风良好,无噪声,公共绿地面积较大。

        (3) 方便 居住区的用地布局要合理,公共建筑与住宅有方便的联系,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和布点恰当,便于居民使用,居住区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合理,步行与车行互不干扰,有足够的停车场。

        (4) 舒适 要有完善的住宅、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及公共绿地,服务设施的项目齐全、设备先进,并有宜人的居住环境。

        (5) 优美 居住区应具有赏心悦目、富有特色的景观,建筑空间富有变化,建筑物与绿地交织,色调和谐统一。

        2.居住区规划设计条件

        居住用地项目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配置。有不一致时,以技术规范为准规划设计条件按照定额指标规定,需明确项目级别,并遵循下列规定。

        (1) 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规模

        规划设计条件中应明确以下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规模。

        ① 居住区级中学、保育院、中心公园、邮局、卫生院、电话局、变电站、社会停车场、公交首末站、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敬老院、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居民运动场、集贸市场。

        ② 小区级小学、幼儿园、托儿所。

        (2) 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

        以下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经营性和部分非经营性)应当在可建设用地范围内设置。

        ① 居住区级民办中学、民办敬老院、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居民运动场、集贸市场、综合商业、综合服务、公厕、煤气服务站、自来水服务站、排水、绿化班点、工商税务市场管理、社区服务中心。

        ②小区级民办小学、民办托幼、文化活动站、居民活动场、小区绿地、综合商业、综合服务、储蓄所、邮政所、群防站、垃圾转运站、环卫清扫班点、公厕、市政班点、物业管理服务站、居民自行车存车处、居民机动车停车场(库)。

        ③街坊或者组团级公共服务设施。④支路以下级别的道路(不含支路)。

        (3) 可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公共服务设施

        以下非经营性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包括在可建设用地范围内。

        ①居住区级中学(民办校除外)、保育院、中心公园、邮局、卫生院、电话局、35kV变电站、社会停车场、公交首末站、街办事处、派出所、敬老院(民办除外)。

        ②小区级小学、幼儿园、托儿所。

        ③支路以上级别的道路(含支路)。

        需要在可建设用地范围内设置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严格按照配置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其建筑面积参加相关指标平衡测算。可建设用地未包括的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计入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的建筑面积,不参加相关规划指标平衡测算。城市绿化带和公共绿地不参加可建设用地内的绿地率指标平衡。建筑阳台和阁楼面积,按照规定要求计入建筑面积。住宅建筑层高不能大于3.6m,凡超过的按相关规定处置。

        除连接城市地下管线工程、通道以外的其他地下设施外,原则上不得逾越可建设用地范围。围墙的形式应当与周边建筑风格和形式相协调,原则上围墙设置应当在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可建设用地范围内,确定为两种以上(含两种)用地性质并要求独立用地的建设项目,条件中须明确各类用地规模(或者用地比例)和规划指标;不要求独立用地、不同性质的建筑可以结合整体规划布局统一设置的,可以分别提出建筑规模(或者比例),其他规划指标用地内统一平衡。单体建筑为两种以上(含两种)规划性质的,按照规定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分别确定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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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3

  • 1vkzcw8
    1vkzcw8 2014-2-6 16:48:04
    楼主的奉献精神值得大家学习。

  • hxu3dqb6
    hxu3dqb6 2014-2-6 16:48:04
    感谢楼主上传这么好的东西,分享一些,万分的感谢了,

  • 710vo0qz
    710vo0qz 2014-2-6 16:48:04
    谢谢楼主为我们提供这么好的规划设计方案。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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