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辽宁省盘锦市蓝色康桥小区D区的业主,我们的住宅是7层,第一层车库。上面6层是住宅,住宅前是小区路。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_50180—93(2002_年版)附条文说明》中8.0.5.8 要求,建筑物与小区路之间有5m的安全距离。可是开发商说第1层是车库,可以不执行此规范,取消了5米的安全距离,除了单元门直接就是小区路。 我们现在准备与开发商打官司,但是不清楚这么设计符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紧急求助!万分感谢!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新建文件夹 (2)\dq副本.jpe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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