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尊者讳”一种流行的非建设性文化秩序 

2013-08-07 22:3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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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尊者讳”一种流行的非建设性文化秩序

  “为尊者讳”是孔老夫子的经典之一,历代的统治者都为这个经典“添砖加
瓦”,后汉章帝召开白虎观会议,确认神权、君权、族权、夫权神圣不可侵犯。
《白虎通义.三纲六纪》说:“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对于臣、子、
妻而言,君、父、夫为“尊”,“纲”应该有表率榜样的意义,但在“为尊者讳”
的教化面前,人们只能理所当然地服从于尊者的需要,作为一种文化秩序,“为
尊者讳”影响了中国几千年,至今仍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

  什么是“尊者”,封建社会,皇帝是至高无上的尊者,官员是其次的尊者,
所以几千年来许多人都梦想着当皇帝,当官,因为在中国的文化传统里,官本位
与皇权至上是相互依存的文化秩序。帝制彻底跨塌之前,读书人崇尚“学而优则
仕”,没有什么文化的会道门的会首们追求“乱而优则帝”。到了现代,“称帝”
已不再是做尊者的主流追求了,但作为心理需要,人们都希望得到尊重,受到尊
敬,作为一种价值取向和文化追求,都渴望做个“尊者”,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如果按照社会规范的要求,以尊者为榜样,用做个尊者为动力,在公平竞争中不
断完善自己,力争脱颖而出,争取为社会多做贡献,这顺应社会进步的需要,也
是个人成长的需要,这是有积极社会意义的好事情。

  问题在于,社会需要什么样的“尊者”,我们应该怎样理解和遵从“为尊者
讳”?

  在《词海》里 “讳”的解释是隐瞒;避忌。有所隐讳的事物。王逸说“所
畏为忌,所隐为讳”。讳言,忌讳别人谈论自己的过错;隐讳,不敢或不愿意明
说。把事情隐瞒得很紧为“讳莫如深”。【上海辞书出版社 1999年普及本P1099】

  对待尊者,如果把“讳”定位为避忌或忌讳则是建设性的。做一个“为尊
者”,其本人因为“讳”(避忌和忌讳)主动约束自己的言行,处处自律,对自
己约法三章,自觉地不去做那些应该避忌和忌讳的事情,那些应该、必须做的,
必须做好;哪些不能做,坚决不做,为人表率,做个好榜样。作为社会或周围的
人,对那些有贡献的,做了好事的尊者给予尊重和敬仰是完全应该的,树立为榜
样也是应该提倡的。同时还应该遵循避忌和忌讳的原则,对待尊者不去阿谀奉承,
敢于说真话,说实话,敢于提出不同意见或见解,不去无原则地附和尊者,不去
神化和夸大拔高尊者。这样的“为尊者讳”是建设性的,负责任的和阳光的。

  不幸的是,几千年来,“为尊者讳”的主流是非建设性的。之所以说是非建
设性的,是因为我们继承下来的“主流”是把为尊者讳的“讳”定位为讳言,隐
讳,讳莫如深。这种“主流”至少有以下几中表现类型:

  一种是,那些做了好事,作出贡献并受到尊重和景仰的尊者,容易进入一种
“尊者自重”的角色状态,逐渐习惯于听顺耳之言,逐渐不习惯于听不同的、逆
耳的声音,这就容易出现和放大“上有所好 下必甚焉”效应,使为尊者讳言、
隐讳成为一种当然的潮流。

  一种是,“人怕出名”,一旦出名,万众瞩目,为了护住自己的“名”,需
要和希望讳言和隐讳那些不利于护“名”的东西。

  一种是,一些追求为尊者的人把尊者的地位当作个人资本,力求不断扩大自
己的资本,甚至不择手段或不计后果地提升自己为尊者的声誉或地位,当然地就
会害怕和反感不同声音,害怕怀疑,害怕揭露,害怕批评。

  就社会而言,就他人而言,很容易把对尊者的尊重和景仰转化或曲解为应该
主动替尊者讳言,隐讳,讳莫如深,不希望,甚至不准对尊者提出不同意见,不
能怀疑,不能揭发,不理会或不公正地对待那些敢于提出不同意见、敢于质疑或
置疑者,这样的“为尊者讳”不但是非建设性,还是非适应性的。所谓非适应性
是指那些不利于个体和群体生存的行为。

  为尊者讳存在于各行各业、各种各样的尊者与公众的互动之中,几千年的文
化传承,非建设性的“为尊者讳”一直占据上风,替尊者隐瞒、为尊者护短已经
成为一种民族文化心理定势,成为人们内心深处潜移默化的规则和认知模式及解
释模式,成为一种公认的社会文化秩序。

  孔老夫子倡导的原则是“为尊者讳耻,为贤者讳过,为亲者讳疾。”“讳莫
如深,深则隐。”如何讳耻、讳过、讳疾?就是深深地隐藏***,所以“为尊者
讳”的核心要义之一就是要敢于造假。中国盛行造假,根源之一在儒家经典。人
们争着做尊者,除了实现自我价值,获得尊重,有尊严,更现实是,做个尊者可
以有一定的地位,受人重视,可以得到许多实在的好处。“为尊者讳”是一种具
有现实激励作用的推动因素。做尊者的诀窍之一就是造假,或者说要想做尊者并
不难,只要会造假,或者只要学会造假就可以达到目标。所以,造假早已经成为
社会文化秩序的一部分。

  孔老夫子的“讳”是为尊者、贤者、亲者设定的,不适用于非尊者、非贤者、
非亲者,因此“为尊者讳”的要义之二是不能平等,必须维护尊、卑、贵、贱的
等级秩序。尊者、贤者、亲者应该高高在上,非尊者、非贤者、非亲者与之不可
平起平坐,尊者不可怀疑。

  可见,这个“讳”的本质是害怕质疑,反感质疑,不得质疑,不准质疑。不
准质疑的升级版就是造假,造假了也不准别人说三道四。因此,“为尊者讳”这
种文化秩序由两大规则支撑,即尊者可以造假,其他人不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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