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湖南大学法学院、建筑学院建筑群 设计者:魏春雨 项目地点:中国 湖南 长沙建筑面积:法学院10 784㎡ ,建筑系馆5 000㎡ 设计时间:法学院2002年,建筑系馆2003年 竣工时间:法学院2003年,建筑系馆2004年 设计体现了“场域”意识,让“建筑从土里生长出来”。在自身限定的区域中,设计从场地到建筑统一采用水刷石饰面,对光形成漫反射,使建筑“折旧”而易于融入周遭,结合坡地地形设置的舒缓的台阶踏步,在逐级上升过程中自然渐变为建筑本体,完成一个共同的“场域”。我尝试用湘江中的石子作为材料,用水刷石这种传统工艺做外墙。把石子墙面延伸到室内,水刷石对光具有漫反射和折射效果,在不同季节、天气和阳光角度下可以呈现不同的色泽和感觉。 法学院正对校园广场的交叉口处,建筑形体采用“吊脚架空”的吊脚楼形态,以“软化”交界空间,并以梁、枋与柱的结构语汇的强烈力学效果隐喻法律的约束力与法规的限定性。 建筑学院中对立方体进行切割和复合处理可以强化形象特征,借助流动的影象、变化的光影、穿插的形体来塑造多维的空间。并以“结构体系-围护体系”、“交通体系-空间体系”为双轴展开设计,保证自律性与多样灵活性兼得。功能用房则多以灵活轻质隔断处理。 通过墙的阻隔、分割与围合可以隔离外界的喧嚣与繁杂。由整体实墙面进行刻意分离与界定,中空部分则吸纳人流。另配以“边庭”与“竹井”,形成风拔。空中庭院上设引桥,南北贯穿。花园中种植桂花树,竹井内种植南竹,相映成趣,成为立方体的呼吸器。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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