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23日 地区: 详细内容: 广西财经学院新校区规划设计公告 广西财经学院新校区规划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本项目的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到有关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手续,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项目规划设计单位,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广西财经学院 地 址:广西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 项目名称: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 项目地点:广西南宁市相思湖新区高教园区 项目规模:校园占地面积505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 二、招标范围:1、总平面规划;2、单体方案设计(总面积15万平方米)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投标条件(报名资格): 1、要求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规划设计乙级以上的设计单位,曾经规划过占地500亩以上的大学校区,且已经付诸实施达5个以上。 2、负责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必须是本设计院的正式员工,且作为主要完成人规划设计过大学校区。 以上两方面的业绩要求,请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设计过的项目名称、业主联系电话等。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在2007年11月28日前首先通过传真报名,并在12月2日前通过特快专递投送资质、业绩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凌云 联系电话:0771-3841355、3825464(自动接收传真) 地 址:广西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广西财经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03 七、投标报名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证书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条件要求提交的项目业绩(附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供招标人审查。 八、补偿标准 不中标补偿为5万元(含往返南宁的交通、住宿费用) 九、其他 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如果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将不予接受报名。 广西财经学院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成为第一个评论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