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农村饮水安全打井工程招标 所属地区:辽宁 1、盘山县农村饮水安全打井工程已由辽宁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省配套及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招标范围:盘山县农村饮水安全打井工程 3、建设内容:水源工程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工程开工日期为 2009 年10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09年12月30日。 6、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工程施工的单位须具备建设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资格丙级(含丙级)及以上或凿井施工资格三级(含三级)及以上的建设工程勘察或凿井施工单位,在近期承担过类似工程,并且质量达到合格。 7、购买招标文件: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兹定于2009年9月15日至2009年9月25日上午9:00 时~ 1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进行报名,经报名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上均为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证明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的证明资料(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招标文件不邮寄。 8、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9年10月10日上午8:30时。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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