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白川水电站送电线路工程主材招标公告 

2009-09-16 10:52 发布

110KV白川水电站送电线路工程主材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
    受甘肃华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甘肃白川水电站工程110KV白川水电站送电线路工程主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白川水电站工程位于甘肃省永靖县西河镇白家川的湟水河干流上,距上游洞子村水电站约6公里,是《甘肃省湟水河下游河段水电梯级开发意见》中的第六座水电站,电站厂址距兰州市约80Km,对外交通方便。本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方式,是以发电为主的无调节小型水电站工程。工程主要由枢纽、引水系统和厂区等部分组成,主要建筑物由枢纽、引水系统、前池、主厂房、副厂房、升压站、办公及辅助生产厂房等组成。
电站共装设3台单机容量为12MW的轴流转桨式机组,主厂房内配备一台起吊重量为75/20t-13m单小车的桥式起重机。电站总装机容量36MW,多年平均发电量1.54亿KW.h,年利用小时数4277h,保证出力7.04MW。电站建成后并入甘肃电网运行。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原则设计,主要机电设备在中央控制室实现集中控制,监控系统采用全计算机监控模式。
该项目已于2007年9月正式开工建设,计划首台机组于2010年5月发电。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白川水电站工程送电线路工程主材,共分为三个包,其中A包主要包括钢芯铝绞线约11T、钢绞线1.96T以及附件;B包主要包括16芯OPGW光缆5.25KM及配件;C包主要包括铁塔约94.5T。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资格和业绩:
3.5.1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
3.5.2近三年在具有类似业绩,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5.3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9月15日至2009年9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近三年投标设备供货业绩表及用户使用证明、介绍信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报名进行资格预审。
经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标书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坤
电话:010-86053760  13552725114
手机:13552725114 (节假日)
邮箱:zbsww@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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