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榆次龙白至祁县城赵高速公路路基、桥涵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所属地区:山西 1、 招标条件 山西省榆次龙白至祁县城赵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09】30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晋中市政府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5%,银行贷款7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起点位于龙白村西南方向约800米处,设龙白枢纽与太旧高速公路相接,沿晋中市榆次区东南侧,与太长高速公路十字交叉后,再经太谷县、祁县,终点位于祁县城赵镇修善村西北700米,设城赵枢纽与大运高速公路夏祁段相接。 2.2本次招标范围为全线的路基、桥涵施工,以及全线路基、路面、桥涵工程施工监理。本项目路基、桥涵施工招标共划分为2 个合同类别,总计8个合同段;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工程施工监理共划分为3个合同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路基、桥涵工程施工合同类别划分表 合同类别 合同段 桩号 里程(km) 主要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 Ⅰ类 S1 K0+000~K8+400 8.400 龙白枢纽、罗家庄大桥、苏家庄大桥、7座天桥、1座分离立交及合同段范围内路基土石方和防护工程 预计开工日期:2009年10月15日,工期12个月 S2 K8+400~K21+400(含榆次东互通连接线,其中K9+900~11+100段属S8合同段) 11.800 榆次东互通、北合流大桥、西塔沟大桥、6座天桥、榆次东互通连接线及合同段范围内路基土石方和防护工程 S3 K21+400~K30+670(其中K26+000~K27+000段属S8合同段)8.270 东阳枢纽、圪塔河中桥、牛耕河中桥2座天桥、3座分离立交及合同段范围内路基土石方和防护工程 S4 K30+670~K42+400(其中K32+300~K33+400段属S8合同段)10.630 津水河1大桥、津水河2、3号中桥、象峪河大桥、4座天桥及合同段范围内路基土石方和防护工程 S5 K42+400~K53+100(含太谷互通连接线)10.700 太谷互通、太谷服务区、6座天桥、1座分离立交、太谷互通连接线及合同段范围内路基土石方和防护工程 S6 K53+100~K64+000 10.900 东观互通、乌马河大桥、1座分离立交、2座天桥及合同段范围内路基土石方和防护工程 S7 K64+000~K71+496.098 7.496城赵枢纽、昌源河大桥、祁县东干渠中桥、3座分离立交、2座天桥及合同段范围内路基土石方和防护工程 Ⅱ类 S8 K9+900~K11+100 K26+00~K27+000 K32+300~K33+400 3.300潇河铁路大桥、太焦铁路、南同蒲铁路分离立交、津水河3号中桥及合同段范围内路基土石方和防护工程 监理合同段划分表 监理 合同段 对应的施工合同段 里程桩号 监理工作内容 计划监理服务期 JL1 S1 K0+000~K8+400 龙白枢纽、罗家庄大桥、苏家庄大桥、7座天桥、1座分离立交及及桩号范围内路基工程的施工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起始日期:2009年10月15日,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S2 K8+400~K21+400(含榆次东互通连接线)榆次东互通、北合流大桥、西塔沟大桥、6座天桥、榆次东互通连接线及桩号范围内路基工程的施工监理。 S8K9+900~11+100 潇河铁路大桥及桩号范围内路基工程的施工监理。 K0+000~K21+400(含榆次东互通连接线)桩号范围内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 JL2 S3 K21+400~K30+670 东阳枢纽、圪塔河中桥、牛耕河中桥2座天桥、3座分离立交及桩号范围内路基工程的施工监理。 S4 K30+670~K42+400 津水河1大桥、津水河2、3号中桥、象峪河大桥、4座天桥及桩号范围内路基工程的施工监理。 S8 K26+000~K27+000 K32+300~K33+400 太焦铁路、南同蒲铁路分离立交、津水河3号中桥及桩号范围内路基工程的施工监理。 K21+400~K42+400 桩号范围内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 JL3 S5 K42+400~K53+100(含太谷互通连接线)太谷互通、太谷服务区、6座天桥、1座分离立交、太谷互通连接线及桩号范围内路基工程的施工监理。 S6 K53+100~K64+000 东观互通、乌马河大桥、1座分离立交、2座天桥及桩号范围内路基工程的施工监理。 S7 K64+000~K71+496.098 城赵枢纽、昌源河大桥、祁县东干渠中桥、3座分离立交、2座天桥及桩号范围内路基工程的施工监理。 K42+400~K71+496.098(含太谷互通连接线)桩号范围内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施工Ⅰ类合同工程:本次路基、桥涵工程施工招标Ⅰ类合同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企业资质,近五年内完成并通过交(竣)工验收累计至少30公里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的施工和至少1座总长不少于500延米的多跨度预应力混凝土桥梁工程施工(高速公路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施工Ⅱ类合同工程:本次路基、桥涵工程施工招标Ⅱ类合同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企业资质,近五年内完成并通过交(竣)工验收累计至少30公里高速公路的路基工程施工,至少1座总长不少于1000延米的多跨度预应力混凝土桥梁工程施工(高速公路标准),至少3座跨越铁路的公路桥梁(其中有两座为高速公路标准),且目前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中至少包含1座跨越铁路的公路桥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施工监理: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下表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施工申请人可对本项目上述施工Ⅰ类~Ⅱ类的合同,提出任意1~2个(同类或不同类)的资格预审申请,如果申请人的2个申请均通过了资格预审,该申请人最多可以获得2个合同段的投标资格,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 监理申请人可以对3个监理合同段提出任意1~2个合同段的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 3.4具备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获得同一合同段的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09年9月15日至2009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监理申请人除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一套及联系方式(包括申请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提出2个资格预审申请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分别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施工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人民币,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施工监理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9月29日16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6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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