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内蒙古开鲁风电有限公司北清河风场二期工程塔筒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招标编号:HDWZ/JJ-TL-090909-01 投资金额:92507万元 所属地区:内蒙古 一、招 标 人: 华电内蒙古开鲁风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交货期 HDWZ/JJ-TL-090909-01 风机塔筒 66套 2009.10.30-2010.6.3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内蒙古开鲁风电有限公司北清河风场二期工程 2、本期规模: 66×1.5MW 3、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 4、工程进展情况概述: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北清河国家第五期特许权300MW项目场地(以下简称北清河风电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城北约 50Km处开鲁县境内,有县级及省级公路相通,交通便利。风电场范围约88Km2,场区内植被稀疏,地形较平坦开阔略有起伏,大部分为荒漠草原。分布有几处小湖泊,平均海拔高度约为230m。风电场场址约在E: 121°05′~121°13′,N:43°53′~44°00′之间。 北清河风电场特许权项目初步规划装机总容量300MW,一期已在建201MW。本期招标为二期66MW,本期工程计划2009年底开始建设,2010年全部投运。 北清河风电场对外交通运输道路主要有风电场东侧由开鲁县城—扎鲁特旗的县级公路(沥青路),风场范围内有数条已形成的土路与该路连接,进站道路由该路引接,引接位置拟在站区东南侧,进站道路引接长度为5Km,现已建成。 5、工程项目总投资:本期工程概算静态投资:92507.4645万元。 6、投资方: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三年。 2、投标人应有兆瓦级风电机组塔筒的设计、制造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如有)。 3、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问题。 6、近三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制造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9、特别资质要求: 专业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资质要求 电气 HDWZ/JJ-TL-090909-01 风机塔筒 1、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2、近3年至少有100台(套)兆瓦级风机塔筒方面的业绩并有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且无事故发生。 六、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 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1)《华电内蒙古开鲁风电有限公司北清河风场二期工程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企业状况介绍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投标人宜为具有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在50MW风力发电场及以上等级配套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5)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在近三年内 (从2006年09月1日——2009年09月1日)在中国境内实施兆瓦级风电机组(含类似项目)的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在风电方面的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银行资信等级 (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9)现阶段和过去三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10)证明投标人符合“特别资质要求”的其他资料。 (11)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09年9月15日—2009年9月19日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 1、资格预审时间:2009年9月15日—2009年9月19日24时 2、潜在投标人须按照“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按照“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装订的资格预审文件,须在 2009年9月19日17:00时前(以邮戳为准)分别特快专递至: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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