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资眉高速公路遂宁至资阳段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 

2009-09-14 14:2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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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资眉高速公路遂宁至资阳段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所属地区:四川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遂宁市和资阳市境内,连接了遂渝高速、成安渝高速、成渝高速3条高速公路。起于遂宁市西侧罗家湾附近,止于资阳界迎接镇老棚湾,主要控制点有:遂宁市、乐至、资阳市。
技术标准:项目采用全封闭、全立交、全部控制出入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4.5m,其他技术指标均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路线全长约122.90公里,其中遂宁境41.8公里,资阳境81.10公里;估算总投资约69.58亿元,其中遂宁境22.61亿元,资阳境46.97 亿元。预计2009年底开工,建设工期3年。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法人自筹,项目收费期不超过30年,具体期限根据中标结果确定。
(二)招标范围:
本次为遂资眉高速公路遂宁至资阳段投资人招标。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并在项目所在地遂宁市或者资阳市注册公路建设、经营管理企业(即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对本项目的资金筹集、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和移交实行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法人应将本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机构。
二、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采用经评审的最短收费期限法。投标人可独立投标,也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的控股方为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主办人在项目法人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1%)。
三、投标人的资格基本条件
(一)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联合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力。
1、投标人为独家企业法人的,实收资本2亿元及以上人民币。
2、投标人为企业法人联合体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各成员均应为企业法人,所有成员的实收资本总额合计达3亿元及以上人民币;
(2)联合体主办人实收资本2亿元及以上人民币。
(二)商业信誉:
1、近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注:不良诉讼指因投标人重大过错所致或可能会对其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
2、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3、近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的商业信誉条件均应满足,否则,不能通过资格条件审查。
(三)财务状况:
1、2008年度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的25%;
2、最近连续三年(2006、2007、2008年度)每年均为盈利;
3、年度财务报告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应满足上述财务状况要求,否则,不能通过资格条件审查。。
(四)投融资能力:
银行信用等级和银行授信额度符合以下要求:
1、独立的投标人银行信用等级AA(含AA级)以上(有效期内)。联合体主办人银行信用等级AA(含AA级)以上(有效期内),
2、银行授信额度(联合体为各成员之和):
(1)近三年平均授信额度≥10亿元;
注:近三年年末平均自有银行存款2亿元及以上的,可不受本项授信额度的限制。
(2)目前尚可使用的授信额度≥5亿元或投标截止时间银行存款≥2亿元。
(五)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提供以2009年9月14日为基准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其它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的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且目前银行存款大于等于4亿元或目前可使用授信额度大于等于20亿元的,可不受连续三年赢利的限制。
四、有意向的投标人(联合体必须为主办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时组成的联合体也必须以已购买投标文件的企业法人为主办人)可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于2009年9 月 14 日至9 月28 日(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至17:00)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参考资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人民币1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现场考察和说明会议
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若自愿进行独立环境考察,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说明会议时间:2009年 9月28 日上午10:00。
六、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小写¥200万元)的投标担保,并确保上述款项在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前两天到达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并取得收据。
七、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09年10 月12日上午8:30至10: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09年10 月12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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