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12线高速公路天津东段(二期)工程(34-1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招标编号:GD112GSSG2009-02 所属地区:天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112线高速公路天津东段工程可行性研究已经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关于对国道112线高速公路天津东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基础[2006]894号),初步设计已经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批复(《关于国道112线高速公路天津东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市政局计 [2006]611号),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5%,贷款6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采用平原微丘区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其中31公里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石各庄立交至韩盛庄立交段),63公里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全线设计行车速度为120km/h,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段路基总宽度为42.0m,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段路基总宽度为34.5m。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第34-1标段:石各庄互通立交为国道112线与京沪高速公路交叉点的枢纽型互通式立交,位于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境内。本次招标的标段为路基桥涵、路面底基层(石灰土)的施工(道路工程不包括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和基层,桥梁工程不包括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已完部分工程不在招标范围内。 具体招标范围:主线桥45#墩---62#墩及主线约1000米路基、A匝道0#墩---8#墩及约100m路基、B匝道0#墩---18#墩及约50m 路基、C匝道3#墩---22#墩及约50m路基、F匝道0#墩---12#墩及约100m路基、G匝道0#墩---9#墩及约100m路基、K94+ 631.8中桥、涵洞及箱型通道。 其中已完部分工程为:主线45#墩---56#墩(左右幅)桩基及墩柱,右幅51#墩---55#墩现浇箱梁;A匝道0#墩---8#墩下部结构及现浇梁,桥头软基桩;B匝道0#墩---18#墩下部结构,3#墩---6#墩现浇梁,桥头软基桩;C匝道3#墩---12#墩下部结构,13#墩桩基;F匝道0#墩---12#墩桩基,0#墩桥台和1#墩墩柱,桥头软基桩;G匝道7#墩---9#墩桩基及9#墩桥台,桥头软基桩。 2.3计划施工工期:2009年11月15日~2010年9月30日,共计:318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4公里以上高速公路路基或1座高速公路互通立交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1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均按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网站最新更新公示的《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范围内,否则不予通过资格预审评审。 3.6招标人监察机关将依据《最高检察院公布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暂行规定》对申请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在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9月1日期间内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预审评审。 3.7申请人每标段提交300万元人民币的诚信保证金及8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申请人应确保诚信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在指定时间前从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否则视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09年9月9日至2009年9月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正反面)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2日9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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