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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招标编号:2009-086 所属地区:山东 1、海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已由 海阳市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海阳市岚前坡村与垛兰村之间,占地总面积22700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260万元,建设单位海阳市规划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由海阳市财政全额拨款。 2.2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内容为准,按一个标段进行土建及配套设施招标。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9 年 9 月28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0年 3 月10 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该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 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申请人可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9年9月2日至2009年9月6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 7、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已年检)、资质证书(通过年审),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海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9、资格预审申请书须于 2009年9月7日16:00时以前送,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在 2009年9月3日到2009年9月8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 时30分期间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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