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2009年第七批物资集中规模变电部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 一、本次招标物资(变电部分)已经批准,项目批准文号: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发展〔2008〕1253号,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文件电顾规划〔2008〕413、吉电发展〔2008〕183号、吉电发展〔2008〕184号、吉电发展〔2008〕185号、吉电发展〔2008〕598号、吉电发展〔2008〕601号、吉电发展〔2008〕179号等。 农网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占20%,银行贷款占80%。 其它资金来源为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占20%,银行贷款占80%。 受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对本次所需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产品的名称及数量: 666kV消弧线圈 3套 三、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均可对招标物资进行投标。 四、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8月31日—2009年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平均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含电子文档,但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一律以现金购买,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递交日期为2009年9月20日13:30—16:30时,当面送达。招标人拒绝接收任何迟交的《投标文件》。 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中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09年9月20日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账号内。 八、请投标人于2009年9月21日上午9时参加在吉林电力宾馆(长春市百汇街1112号)举行的开标会议。 九、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特别是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和信息(补疑书,澄清通知)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张坤 电话:010-86053760 13552725114 手机:13552725114(节假日) 邮箱:zbsww@yahoo.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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