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杭锦煤矸石发电厂2×300MW机组工程进厂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所属地区:内蒙古 受委托,就内蒙古杭锦煤矸石发电厂进厂道路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符合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与投标。 一、工程简况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杭锦煤矸石发电厂2×300MW机组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以发改能源【2008】26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中业主自有资金20%,其余80%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名称:内蒙古杭锦煤矸石发电厂2×300MW机组工程进厂道路工程 2、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境内 3、工程规模和性质:2×300MW(CFB)空冷机组 4、招标编号:MGNT-HJ-2009-GC002 二、工程范围: 本工程范围如下: 进厂道路从电厂厂区南大门引出后向南接至G109国道,长0.797km,路面宽9m,双向两车道。道路起点桩号K0+000,坐标N(X)=4422128E(y)=19338757;终点桩号K0+797.127,坐标N(X)=4421330.873E(y)=19338757。 三、投标资质及其它相关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业绩、信誉良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的两套资格审查资料报名: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3、营业执照复印件 1.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1.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1.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7、资信等级复印件 1.8、获奖情况,指获得国家、省部级的重要荣誉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9、完成的同类工程情况 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方公章予以确认 所有报名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证书(或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需持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同类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原件备查。(原件现场查验后即退还投标人,复印件概不退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安排(资格审查文件与报名文件相同):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1日-2009年9月4日 2、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9月4日上午10:00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9月4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09年月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八、施工单位应满足的下列要求 1、严格执行内建工[2007]261号文件 2、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 3、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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