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珲春发电厂2X330MW机组供热改造工程施工部分招标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招标编号:CWEME-09HC-J04 所属地区:吉林 1、项目概况: 工程性质:技改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及贷款。 工程建设地点:大唐珲春发电厂厂区内 工程简介:大唐珲春发电厂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要求,决定拆除一期工程的2台100MW机组,改由二期的2台330MW汽轮发电机抽汽,向市区采暖供热。目前,已对二期机组进行供热改造,采用对连通管打孔抽汽向一期热网首站提供汽源。本次供热改造包含对原有热网首站的改造和厂区热网管道的改造工程。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颁布的《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及原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质量验评标准优良等级,分项工程建设质量验评合格率全部为100%,争创优质工程。业主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鼓励投标单位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 2、本次就上述工程的施工部分进行招标,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一: 大唐珲春发电厂3、4号机组供热系统改造土建施工工程 标段二: 大唐珲春发电厂3、4号机组供热系统改造安装施工工程 标段三: 大唐珲春发电厂3、4号机组供热系统改造保温工程 具体的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3、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3.1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资质等级要求。 3.1.1各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3本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需经项目法人批准。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条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3投标人须满足资格审查全部最低资格标准。 3.4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3.4.1 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证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 投标人在近5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业绩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说明。 3.4.3提供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候选人简历,及拟在本施工现场或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技术及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3.4.4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3.4.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 3.4.6投标人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3.4.7投标人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3.4.8投标人近三年来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并经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3.5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方以联营体的形式进行投标。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 4、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9月1日的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5、报名时出示的证件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请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投标人的资格条件通过招标人的审查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9月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
成为第一个评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