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大渡河公司龚嘴水力发电总厂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备(含安装调试) 所属地区:四川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或发包人)对国电大渡河公司龚嘴水力发电总厂电力二次系统安 全防护设备(含安装调试)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国电大渡河公司龚嘴水力发电总厂(以下简称龚电总厂) 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境内,下辖铜街子、龚嘴两个水电站,是 国电大渡河公司梯级开发下游最末两级电站,铜站装机容量600MW,龚站装机容量730 MW,总装机容量1330 MW。龚 电总厂两电站均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控制,正常情况下由成都国电大渡河流域 梯级电站集控中心统一调度运行,当成都集控中心由于某种原因退出运行时,由两站现场值守对本电站进行现地控 制运行。依据国家经贸委2002年第30号令《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的规定》,国家电 监会2004年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监会2006年电监安全34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 方案》,国家电网调[2006]116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须对龚电总厂二次系统进行安全防护,抵御黑客、病毒、恶意 代码等通过各种形式对电厂二次系统发起的恶意破坏和攻击及其它非法操作,防止电厂二次系统瘫痪和失控,并由 此导致的电站一次系统事故。 一、招标范围: 10套功能完整的电站核心防护系统产品用于主机操作系统加固;6台接入交换机,用于安全区I区和II区;3台硬件防 火墙,其中2台用于安全I区与安全II区的连接,1台用于MIS网络与上级公司的连接;3套入侵检测系统(带入侵防御 功能);2台正向隔离装置、3套病毒防护系统、2面网络设备安装屏及相关配套附件。 二、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目前资金已经落实。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代理商。 2. 投标人须具备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主要产品须符合公安部及电力系统二次安防的具体规定,且具有相应的 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相应的类似证明文件)或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及以上经贸委)颁发的产品鉴定证书。 3.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在电力系统(包括电力调度中心、大型变电站、大型水电厂等)实施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系 统工程的成功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运行单位有效证明,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4. 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和审 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 5. 投标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了ISO9000系列标准的认证。 6. 投标人提供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产品必须是国产品牌,并经国家相关部门测评并提供测评报告,符合国家电 监会2006年34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要求。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生产厂家如有代理公司,则生产厂家和代理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09年8月31日起-2009年9月4日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留复印件;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 出售招标文件地点:四川省 标书售价:每份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采用现金或银行转帐支票。 五、招标安排 投标文件接受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9月28日8:30~9:30 投标文件应于2009年9月28日北京时间9:30前送达,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收,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 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9月28日9:30开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准时出席。 联系人:张坤 电话:010-86053760 13552725114 手机:13552725114(节假日) 邮箱:zbsww@yahoo.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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