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围场御道口牧场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场内通讯光缆工程招标 所属地区:河北 1 .招标条件 华能围场御道口牧场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已由河北省发改委核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场内通讯光缆 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华能围场御道口牧场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场内通讯光缆工程。 2.2 建设地点:河北省围场县御道口牧场。 2.3 招标范围: 本合同工程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但不限于) (1) 承担 33台风机之间通讯光缆的放线、缆沟开挖、敷设、接续、连接、测试工作; (2) 承担风场到风机监控系统通讯设备之间的光缆敷设、接续、熔接和测试工作,并负责接入通讯设备。 (3) 承担由建设单位采购的通讯光缆及其附件的现场验货和接货、保管、储存和到施工机位或具体施工场地的二次运输; (4) 承担施工二次运输、现场施工所发生的相关临时征地费用,配合建设单位协调地方关系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展; (5)履行因自身施工原因所承担的环境保护、植被恢复职责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6) 承担接入单台风机控制装置的光缆导入、敷设、接续和尾纤制作工作。 (7)参加分阶段启动验收工作,参加风机静态调试送电工作,参加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验收、达标投产和创优工作。 (8)对本工程线路走廊外涉及的建设场地和通道占用测量、临时征地费用、障碍物清理费等均由施工单位自己负责并承担费用。 (9)工地工区设点、材料站布置等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和承担费用,并对其负责。 (10)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就将承担本标段整个线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的全部施工,并达到验收合格,并负责保质期内的维护。 (12)除业主供货的光缆及其附件外,其余所有材料均由施工单位自己采购并对其质量承担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 质。 3.1.3 投标人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需要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一经确认不得更换。 3.1.4 投标人必须施工、安装、调试过类似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至少5回集电线路的业绩。 3.1.5 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6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 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8月26日至2009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 时间,下同), 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 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9月16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坤 电话:010-86053760 13552725114 手机:13552725114(节假日) 邮箱:zbsww@yahoo.com.cn |
成为第一个评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