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宋埠镇和阎家河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09-08-26 15:3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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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宋埠镇和阎家河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所属地区:湖北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麻城市宋埠镇和阎家河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已由省国土资源厅审查通过并批准建设,资金计划经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以鄂财建发【2008】271号文下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麻城市宋埠镇和阎家河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立项批准文号为鄂土资批〔2008〕385 号,建设地点为麻城市宋埠镇和阎家河镇,建设规模 1498.69公顷。
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1013-2000)的要求。
2、安全生产要求: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项目划分为7个标段,各投标单位投标标段的确定采取集中抽签的方式.
其中,宋埠片区划分为4个标段,阎家河片区划分为3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水利水电、市政和交通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是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文件需查验原件的,投标人必须如实提供原件。
(5)必须是取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施工单位登记备案资格。
(6)近两年内(2007年8月至2009年8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投标人只能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请由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建造师证书的复印件和在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公布备案的序号,于2009年 8月 31 日至2009年9月4日9:00-11:30和14:30-16:30 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本项目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围投标人及标段划分,抽签具体的时间和操作方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9月7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为报名时确定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本人亲自持证参加,否则视为弃权。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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