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福厦线厦门西站房工程铝合金条板、玻璃幕墙材料、电线电缆等物资招标公告 

2009-08-25 15:5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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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铁路福厦线厦门西站房工程铝合金条板、玻璃幕墙材料、电线电缆等物资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铁路福厦线厦门西站房工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铁道部以《关于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
2005〕1430号和《关于新建铁路福厦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5〕855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 铝合金条板、玻璃幕墙材料、电线电缆等物资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01工程名称:新建铁路福厦线厦门西站
  2.1.02建筑面积:站房建筑面积109028m2;站台雨棚面积53381 m2
  2.1.03结构类型: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框架和大跨度空间钢结构。
2.1.04主楼檐高:66.78m。
2.1.07监理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1.08资金来源:铁路建设资金和当地政府及银行贷款。
2.1.09工程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岩内村。
2.1.10工程性质:铁路站房。
2.1.11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08年7月10日;竣工日期2009年11月30日。结构计划工期:270天。
2.2招标内容:
    包件一:铝合金条板,计划交货期为2009年10月20日;
  包件二:铝合金U型垂片,计划交货期为2009年10月20日;
  包件三:电线电缆,计划交货期为2009年10月20日;
  包件四:矿物绝缘电缆,计划交货期为2009年10月20日;
  包件五:Low—e中空玻璃,计划交货期为2009年10月20日;
  包件六:幕墙铝型材,计划交货期为2009年10月2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通用要求为: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3.1.2生产企业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
3.1.3供应商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显示的财务状况良好,有充足的准备用于本工程的资金,有切实可行的资金应急预案;
3.1.4供应商近三年无铁道部公布的不良记录,有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方案;
3.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具备的专项要求为
3.2.1包件一:铝合金条板,包件二:铝合金U型垂片
3.2.1.1投标人的营业范围为设计、生产、销售铝质天花板,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或相当于)以上(注册资金若为外币,以公告日的汇率为准换算成人民币);
3.2.1.2投标人应具备的生产能力为年产15万平米以上;
3.2.1.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本包件物资的供货业绩2项以上,其中单项工程供货量必须达到3万平米以上
(如3万平方米以上火车站站房、机场航站楼、体育馆、会展中心、博物馆和汽车站等),投标文件内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投标时应携带供货合同原件供评委评标时核对;
3.2.2包件三、四:普通电线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
3.2.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含)1.1亿元人民币(或相当于)以上
(注册资金若为外币,以公告日的汇率为准换算成人民币);
3.2.2.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线电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明细必须涵盖所有招标产品;
3.2.2.3投标人矿物绝缘电缆具有CQC认证;
3.2.2.3投标人所有产品必须有国家电线电缆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
3.2.2.4投标人除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ISO14001环境认证等;
3.2.2.5投标人必须具有辐照交联设备,投标人必须能生产招标人采购的全部产品。
3.2.2.6近三年具有省级以上重点工程本包件同类物资供货业绩2项以上。
3.2.3包件五:幕墙玻璃
3.2.3.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含)1亿元人民币(或相当于)以上(注册资金若为外币,以公告日的汇率为准换算成人民币);
3.2.3.2投标人需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和CCC认证;
3.2.3.3投标人必须具有浮法玻璃原片生产线,具备浮法原片生产及切割﹑磨边﹑钢化﹑镀膜﹑中空﹑夹层﹑包装等生产工序的一体化加工能力;
3.2.3.4投标人必须具有LOW-E镀膜玻璃生产、钢化、夹胶、中空等整套生产能力,招标人不接受异地合片产品。
3.2.3.5投标人必须具备招标物资生产经验,而且在国内做过不少于3个一万平方米以上的low-e公建项目,其中至少有一个low-e中空夹层玻璃项目,且无质量和供货问题。
3.2.4包件六幕墙铝合金型材
3.2.4.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含)5000万元人民币;
3.2.4.2投标人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
3.2.4.3铝棒原产厂仅限青铜峡铝厂、贵阳铝厂、兰州铝厂、山东淄博铝厂、广西苹果铝厂、西南铝业、福建南铝7个厂家;
3.2.4.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本包件物资的大型公共建筑供货业绩2项以上;
3.2.4.5投标人的产品必须具备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中国铝业十强产品的荣誉称号。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包件一、二中的铝基层板、预辊涂铝卷、氟碳油漆、聚酯粉末、热转印膜
、龙骨带钢;包件三、四的铜材,橡胶、聚乙烯;包件六的铝棒允许外购,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外购协议。
4. 报名方式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 年9月 2日下午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
联系人:张坤
电话:010-86053760  13552725114
手机:13552725114(节假日)
邮箱:zbsww@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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