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站搬迁改造工程让湖路西站改建工程甲控物资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7. 《关于同意大庆搬迁改造让湖路西站改建工程甲控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函》(哈铁庆指综合函[2009]20号) 8.《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9.《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10.《关于同意大庆站搬迁改造让湖路西站改建工程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函》(建工 〔 2009 〕156 号) 11.《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及包件划分、数量详见附表。 三、招标方式 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哈尔滨铁路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2.投标人对所投包件应一包一投。 四、资金来源 大庆市政府投资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年检合格的、具有相应投标物资设备生产能力和运输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社会信誉。 3.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6.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7.对于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制造特许证、入网证、上道资质、CRCC认证等生产的产品,应具有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铁道专用产品为铁道部)颁发的相关证件。 8.具有为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且所投标产品必须有为铁路供货三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新产品除外),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9.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满足与既有设备相匹配,并能纳入既有系统统一管理。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 对各包件投标人在注册资金、财务状况、生产能力、生产许可、产品认证、检测检验等方面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执行。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标前会议,对采购物资设备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既有设施状况等情况,投标人应自行进行调查。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9月1日~2009年9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5:3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九、开标时间:2009年9月22日上午9:3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邮 编:100049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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