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内蒙古分局新建业务楼及综合保障楼施工招标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招标编号:HN2009—SG13 所属地区:内蒙古 受委托,现依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民航规财函[2004]490号《关于建设呼和浩特空管业务楼工程立项(代可研报告)的批复》”号文件,就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内蒙古分局新建业务楼及综合保障楼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内蒙古分局 三、招标内容: 此工程为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内蒙古分局新建业务楼及综合保障楼。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层数:5层。 四、资金来源:民航专项基金及自筹。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建 造师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提供注册资格证书。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报名。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09年8月25日至8月29日下午17:00结束(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注: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1、报名时除提供相应企业资质证书外,还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方可参加投标。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三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本次招标不接受传真报名。 七、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2009年8月 31日上午9:00—10:00 要求:参加资格预审时应提供相应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上述证件的原件。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才可以获得招标文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注:(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1、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 2、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 八、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9月21日上午9:00。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
成为第一个评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