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公司机修总厂扩建场地、道路及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09-08-20 12:46:01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商业融资 所属地区:内蒙古 项目名称: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公司机修总厂扩建场地、道路及照明工程施工 招标内容:见本公告第二条。 受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公司机修总厂扩建场地、 道路及照明工程施 工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内蒙古霍林郭勒市西侧,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机修厂总厂院内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工程进度:开工日期:2009年9月15日;竣工日期:2009年10月30日 二、本次招标范围 机修总厂扩建场地、道路、场地及道路照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的法人企业。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标准认证,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参加投标的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参加投标的单位近三年承担过同类规模工程或同类规模以上工程不少于三个。 5、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 情形。 6、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09年8月24日-8月2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 (二)购买方式 1.来人购买方式 来人在上述发售时间内,到上述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委托授权书; (3)本人身份证。 2. 电汇购买方式 在上述发售时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入我方指定汇款帐号。汇款后,请尽快将如下资料传真至我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 (5)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购买标段名称及数量、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办公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地址等信息。 接收到传真后,我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文件购买者提供的邮箱。 五、截/开标时间、地点 截/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截/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邮 编:100049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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