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50MWe级核电机组第三批辅机汽水取样装置与配套化学仪表招标 所属地区:山东 项目名称:山东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2×1250MWe级核电机组 招标范围:汽水取样装置与配套化学仪表成套设备 受招标人的委托,组织山东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2×1250MWe级核电机组常规岛汽水取样装置与配套化学仪表招标采购工作,现准备进行资格预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常规岛设计单位: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 项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 项目资金来源:投资额的20%由股东出资,其中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占65%股份。 项目整体进度(暂定): 说明 第1台机组 第2台机组 授权开工 2007年12月31日 2007年12月31日 核岛第一罐混凝土 2009年9月30日 2010年7月31日 汽轮机开始安装 2012年2月15日 2012年11月15日 发电机开始安装 2012年5月31日 2013年3月31日 汽轮机具备进蒸汽条件 2013年6月30日 2014年4月30日 性能试验结束 2014年5月31日 2015年3月31日 二、申请资质和要求 (一)凡是符合以下所要求资质条件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即申请人)均可以参加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活动,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才可购买招标文件,成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成为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核电潜在合格供应商并收录进合格供应商库中。 (二)如果申请人通过了资格审查,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是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申请人应符合下列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法人资格; 2.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 4.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经营状况良好; 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潜在供方的营业执照必须涵盖本次招标的项目; 7.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8.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和履行合同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9.在安装、调试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改进措施的设备制造厂商; 10.投标设备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要求,投标人可采用引进技术、合作制造等方式参加投标。如投标人有技术支持方, 提供投标人与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协议书(副本),提供技术支持方就本项目标的的性能和质量保证文件; 11.具有600 MWe级及以上核电厂运行业绩,或1000 MWe级火电厂运行业绩;或具有与本招标标的参数相当或以上供货业绩; 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09年8月14日-8月25日 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项目项目咨询 联系人:张坤 电话:010-86053760 13552725114 手机:13552725114(节假日) 邮箱:zbsww@yahoo.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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