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平遥~榆社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一期)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所属地区:山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平遥~榆社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06】908、【2008】3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建设单位自筹25%、银行贷款7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一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起点位于平遥县侯冀村南,与在建的汾阳至平遥高速公路平遥枢纽相接,终点位于峡口村与太长高速公路相交后,接待建的榆社至和顺康家楼段高速公路,路线全长83.066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K0+000~K13+800段设计速度采用100km/h,路基宽度为26.0m;K13+800~K83+928段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宽度为24.5m。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2.2本次施工招标的范围:本项目K0+000~K13+800段与K63+670~K83+928.4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路面工程分为2个标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为4个标段,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路面资格预审公告附表: 2.3计划工期:路面工程2009年10月1日开工,2010年11月30日完工,工期14个月;交通安全设施工程2010年4月1日开工,2010年11月30日完工,工期8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具备(路面资格预审公告附表)资质及业绩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三年无不良信誉的独立法人。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在同一工程类别中,每个申请人只可对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09年8月17日至2009年8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章)一套和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31日18时,申请人应于2009年8月31日9时至18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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