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9线永定湖坑伯公凹至岐岭公路改建工程J1、J2、J3、J4、J5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顺(2009)招015号、016号 投资金额:14000万元 所属地区:福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道309线永定湖坑伯公凹至岐岭公路改建工程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交能[2009] 44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及项目出资比例国家、省、市补助外,其余由永定县多渠道筹措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按交通部部颁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26.979公里;其中:K0+000~K13+720 路基宽度8.5m,K13+780~K26+978.609路基宽度12.0m,路面采用水泥砼路面。 2.2、招标项目规模:本次施工分5个标段招标(标段见下表),监理招标按1个标段招标。 施工标段 里程桩号 里程(km) 建安费用投资预算(万元) 主要工程数量 J1 K0+000-K3+595.999 3.597 2554.69 路基挖方:401582 m 3、填方:334309 m 3防护:42223/3112 m、砼路 面:32213 m 2、大桥127m/1座、涵145m /10道、沿线公路设施、绿化及环保工程 J2 K3+595.999-K8+900 5.304 2756.02 路基挖方:314478 m 3、填方:12832 m 3防护:10436 m 3/1014 m、 砼路面:46754 m 2、小桥22.15m/1座、中桥75.m/1座、涵350 m /23道、沿线公路设施、绿化及环保工程 J3 K8+900-K15+280.645 6.381 2845.18 路基挖方:318546 m 3、填方:226037 m 3防护:9095 m 3/761 m、砼 路面:59726 m 2、涵623 m /30道、沿线公路设施、绿化及环保工程 J4 K15+280.645-K20+041.91 4.761 2567.79 路基挖方:242301 m 3、填方:226142 m 3防护:1688 m 3/151m 、砼路面:54935m 2、小桥24m/2座、大桥129.m/1座、涵350/23m/道、沿线公路设施、绿化及环保工程 J5 K20+041.91-K26+978.609 6.937 3383.63 路基挖方:383069 m 3、填方:297232 m 3防护:4379 m 3/666 m 、砼路面:81878 m 2、中桥115.m/2座、涵418 m /24道、沿线公路设施、绿化及环保工程 2.3、招标项目施工工期:66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招标: 3.1.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有 同类工程施工经验、业绩及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福建省2006年以来交通建设项目[含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水运工程 ]从业单位信用考核为D级的从业单位除外)均可参加投标。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1.4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2监理招标: 3.2.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有同类工 程监理经验、业绩及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福建省2006年以来交通建设项目[含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水运工程]从业 单位信用考核为D级的从业单位除外)均可参加投标。 3.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不得同时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具有施工资质和监理资质的投标人,只能选一项资质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 年8月17日至 2009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15时 至11:50时,下午3:15时至5:5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索取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出的未属投标 人名称的收款收据凭证,逾期不予受理。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另每个标段图纸及其他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500 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均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9月11 日 12时00分。 5.3所有投标书应该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一套副本。施工投标文件应附有数额为人民币50万元投标保证金;监理 投标文件应附有数额为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银行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由投标人自行购买。如有需要,投标申请人可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存储盘拷贝投标书格式 电子文档(含工程量清单)。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邮 编:100049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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