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肇公路通河至清河段改建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招标编号:HLC-THX-HZTQ-SG-20090731 所属地区:黑龙江 项目名称:哈肇公路通河至清河段改建工程项目 一、招标条件 1. 哈肇公路通河至清河段改建工程项目已被黑发改建字[2008]1224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国家省投资、地方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现对该项目公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本次施工招标公路全长71.098公里,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划分为 12 个施工合同段(见下表),各合同段独立招标。 施 工 合同段 公路名称及起讫桩号 标段里程 (km) 说明 A1 K0+000-K7+809.873 7.809873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A2 K3+000-K9+000 6.000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A3 K9+000-K15+000 6.000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A4 K15+000-K18+103.260 K18+100-K21+000 6.00326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A5 K21+000-K26+000 5.000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A6 K26+000-K31+000 5.000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A7 K31+000-K35+966.369 K35+950-K36+000 5.016369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A8 K36+000-K41+114.587 K41+100-K42+000 6.014587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A9 K42+000-K48+000 6.000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A10 K48+000-K55+000 清河支线K0+000-K0+510 7.510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A11 K55+000-K60+000 5.000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A12 K60+000-K65+744.322 5.744322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预计施工工期:2009年9月30日至2010年9月30日(日历天)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满足资质要求的申请人可以对以上各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对于参与多个合同段的申请人,应对每个合同段单独提交申请。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合同段的资格预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的审查方法。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具备上述条件者,持企业经年检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以上证书和身份证原件用A4纸复印2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及法人授权书于2009年7月31日~2009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30分~11时30分、12时3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申请人如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应在法人授权书上清楚地注明“申请购买哈肇公路通河至清河段改建项目施工招标第 合同段资格预审文件及申请人名称”并要求在法人授权书上加盖申请人公章。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并不得转让。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09年8月14日9时至11时30分。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书面形式送至。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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