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肇公路通河至清河段改建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09-07-31 10:02 发布

2844 0 0
哈肇公路通河至清河段改建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招标编号:HLC-THX-HZTQ-SG-20090731
所属地区:黑龙江
项目名称:哈肇公路通河至清河段改建工程项目
一、招标条件
1. 哈肇公路通河至清河段改建工程项目已被黑发改建字[2008]1224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国家省投资、地方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现对该项目公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本次施工招标公路全长71.098公里,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划分为 12 个施工合同段(见下表),各合同段独立招标。
施   工  合同段   公路名称及起讫桩号  标段里程  (km)  说明
A1 K0+000-K7+809.873  7.809873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A2 K3+000-K9+000  6.000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A3 K9+000-K15+000 6.000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A4 K15+000-K18+103.260 K18+100-K21+000  6.00326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A5 K21+000-K26+000  5.000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A6 K26+000-K31+000  5.000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A7 K31+000-K35+966.369  K35+950-K36+000  5.016369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A8 K36+000-K41+114.587 K41+100-K42+000  6.014587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A9 K42+000-K48+000  6.000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A10 K48+000-K55+000  清河支线K0+000-K0+510  7.510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A11 K55+000-K60+000 5.000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A12 K60+000-K65+744.322  5.744322  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预计施工工期:2009年9月30日至2010年9月30日(日历天)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满足资质要求的申请人可以对以上各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对于参与多个合同段的申请人,应对每个合同段单独提交申请。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合同段的资格预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的审查方法。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具备上述条件者,持企业经年检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以上证书和身份证原件用A4纸复印2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及法人授权书于2009年7月31日~2009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30分~11时30分、12时3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申请人如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应在法人授权书上清楚地注明“申请购买哈肇公路通河至清河段改建项目施工招标第      合同段资格预审文件及申请人名称”并要求在法人授权书上加盖申请人公章。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并不得转让。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09年8月14日9时至11时30分。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书面形式送至。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B Color Smilie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