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速公路滨河服务区人行天桥及灵武农场四站至三站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高速公路滨河服务区人行天桥及灵武农场四站至三站公路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宁发改基建[2007]25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包括高速公路滨河服务区人行天桥和灵武农场四站至三站公路两个项目。人行天桥位于银川至古窑子高速公路滨河服务区内,距银川市区12.62公里。人行天桥全长38米,桥宽3米。灵武农场四站至三站公路位于灵武市西部,起点位于灵武农场四站九队,终点为灵武农场三站五队,公路途径荀家桥行政村。本项目起点K0+000位于灵武农场九队,终点K12+231位于灵武农场三站五队。路线全长12.23198Km(含0.98米长链)。主要控制点:西沟、荀家桥、农场渠、银灵吴一级公路、太-中-银铁路立交。本项目主线按四级公路标准,速度为20km/h ,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洪水频率:中桥1/100,路基涵洞1/25;对应地震烈度Ⅷ度。 预计工期: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10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总承包施工资质,具有后张法20米及以上箱梁板及旋挖钻桩基施工经验,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信誉良好并能提供和本项目类似地质、地形条件和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凡符合要求的各投标人均可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7月27日至2009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30 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并附带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盖有红色法人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图纸2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09 年7 月 30 日9:00时;车辆自备,安全自负,费用自理。 投标预备会:2009 年7月 30 日15:00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 年8 月 18 日16时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6时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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