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新疆 1.受委托邀请符合本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款中规定的标人必须在国内至少有2台2×330MW以上机组3年以上热控成套设备商业运行业绩的 制造企业或依法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 标文件 2.本标的招标范围为2×330M火电机组的热控仪表成套设备(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 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 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4.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09年7月28日-8月5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北京时间)。 7.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 交货期 分包号 投标保证金(万元) 售价(元) 1号机 2号机 1 热控仪表成套 见技术协议 1000 2009-9-30 001 投标报价的2%(取整) 8.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8月18日,北京时间12: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开标时间和地点:2009年8月18日北京时间12:00整。 11.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联系人:李 文 手 机:15801019357 邮 箱:liwengo@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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