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国家专项规划内保丰水库等1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2009-07-27 13:1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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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国家专项规划内保丰水库等1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详细内容
宜春市国家专项规划内保丰水库等1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工
程项目施工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本次施工招标为宜春市国家专项规划内的保丰水库等1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每座水库为一个
标段,共15个标段,各标顺序见附表。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防
渗,溢洪道改建或整修和输水工程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企业资质,拟投入本工程项
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
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执行赣建建【2008】13号文和赣建招[2008]9号文),非江西
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有效《信用档
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三、报名时间、地点
请有意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09年7月27日至7月31日(双休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30~16:30持本单位介绍信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每个投标人报名时每标段需交纳资格预审文件费人民币300元(现金),并同时预交招标文件费人民币
2000元/标(现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其预交的招标文件费无
息退回,资格预审通过而无正当理由不购买某标段招标文件的,其预交的招标文件费不予退还。
四、资格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8月5日上午9:00时,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在此时间前未签到及未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加盖单位公章)及其原件者,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资格预审时
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携带的证件及材料见资格预审办法。
     五、有关事项
     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预审采取合格制,每个投标人可参与任意标段的投标,一套人员只能中一个
标段。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2个标段,中标项目按中标金额由大
到小依次选定;2、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3、本次施工招标资格预审要求
提供有效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表          宜春市专项规划内保丰水库等1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联系方式
标号 项目名称 项目部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   注
1 上高县保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 上高县和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3 上高县土地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4 上高县南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5 宜丰县红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6 宜丰县白马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7 宜丰县杨家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8 宜丰县凌石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9 奉新县跃进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0 奉新县国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1 樟树市山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2 樟树市更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3 樟树市横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4 樟树市矗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5 靖安县梅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邮 编:100049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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