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路面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09-07-23 19:54 发布

329 0 0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路面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09-07-23
招标编号:冀华能审字 2009-07-105
开标时间:2009-08-09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 已由 国家发改委 以发改交运(2007)
2851号文对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06-0003),
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基金、业主筹措和国内商业
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专项基金、业主筹措35%,国内商业银行贷款65% ,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线起自深州市榆科,接拟建的固安(京冀界)至深州高速公路和已建成的石家庄至黄骅高速
公路,向南经衡水东、枣强、南宫(明化)、威县、邱县、广平(东张孟),止于大名高庄(冀豫界
),接河南省拟建的冀豫界至南乐高速公路,全长220.425公里。起点至邓家庄段约33.4公里采用双
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利用现有四车道高速公路扩建;其余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新建。工程概
算约113亿元。预计开工日期为2009年9月30日,预计工期14个月。本次招标为本项目路面工程施工招
标,共分为八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划分一览表
标段    起止桩号    对应路基
标段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LM1    K31+029一K57+500    LQ4~LQ8    26.471    石灰粉煤灰稳定土、石灰粉煤灰稳定
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
LM2    K57+500一K84+654    LQ9、LQ10    27.154   
LM3    K88+347.043一K110+845.75    LQ11~LQ13    22.499   
LM4    K110+845.750一K134+230    LQ14、LQ15    23.384   
LM5    K134+230—K158+400    LQ16~LQ18    24.198   
LM6    K158+400—K179+612    LQ19、LQ20    21.212   
LM7    K179+612—K198+170    LQ21~LQ23    18.558   
LM8    K198+170一K224+557.962    LQ24~LQ27    26.388   
注: 桩号如有变化,以招标文件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
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近5年内(2004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
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地完成过2条(段)以上(含2条(段))且累计里程3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沥青路
面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本项目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仅允许在其中1个标段中标。资格预审
结束后,对于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招标人将通过抽签方式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随机确定其最终参
加投标的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预审
后抽签确定所投标段时不得在同一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09年7月23日至2009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天上午9:00至
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
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申领“河北省公路建
设市场信用档案”电子信息卡授权委托书原件(未在河北省公路建设管理平台登记的申请人须提供,
按照附件的要求已办理“‘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电子信息卡”的单位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参加2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须分别购买2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8月9日11时00分,申请人应
当于当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邮 编:100049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B Color Smilie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