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及设施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蚌埠市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已由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发改投资【2009】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蚌埠市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招标人为蚌埠市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蚌埠市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及设施运营项目 2) 建设规模:渗滤液处理规模为300m3/d 3) 建设地点:蚌埠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预留用地内,位于李楼乡东北部约1.5km的贾庵窑厂,平山的西南坡,与市中心距离13km。 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 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6) 质量标准:合格; 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8)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安装、不少于5年的运营总承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4) 运营资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乙级及以上运营资质的单位。 5) 业绩要求:具有成功承担过一个及以上200 m3/d规模的垃圾渗沥液处理工程施工及运营经验(以近三年业绩为准)并且承担了至少一年的运营工作,其处理后的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须提供当年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处理后的垃圾渗沥液出水水质检测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 4.资格预审方法 当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超过10家(不含10家)时,由招标人根据投标报名资料提供的业绩等证明材料,择优确定不少于7家不多于10家的投标单位。 5.报名须知 1) 报名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建造师注册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设计、施工、安装、运营等相关业绩)。 2) 联合体投标携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牵头人与各成员单位联合须携带本款第一条要求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其中:营业执照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各单位均须提交,并附联合体内各单位的相关业绩)。 3) 提交含有以上所有内容的企业简介一份(加盖公章)。 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7 月 22 日至 2009 年 7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3:00 时至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全部要求资料报名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邮 编:100049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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