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电厂2×600MW机组烟气脱硫技改工程招标公告 

2009-07-22 22:01 发布

260 0 0
四川泸州电厂2×600MW机组烟气脱硫技改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WT-0926181
所属地区:四川
受委托对四川泸州电厂2×600MW机组烟气脱硫技改工程(招标编号:GXWT-0926181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工程概况: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建设规模为2×600MW燃煤机组,同期配套脱硫装置已投运,因目前燃煤含硫量远高于原设计燃煤含硫量,需要对原脱硫装置进行改造,以达到环保要求。 本工程采用的脱硫改造方案是对原吸收塔拆除,新建吸收塔,取消GGH,同时工艺流程作适当调整和改造。
二、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泸州电厂烟气脱硫技改工程技术规范书。
三、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银行贷款。
四、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凡以下任一条件不满足的,均为不合格投标人):
(1)具有总承包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至少拥有两个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工程(石灰石-石膏湿法)2年以上运行业绩。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具有环保甲级设计资质。
(7)投标人的分包商(若有)必须有与其分包内容相适应的营业范围和资质。
(8)投标人及其技术转让方(若有)和其分包商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9)投标人及其技术合作方(若有)和其分包商须出示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复印件加盖鲜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后留复印件加盖鲜章)。
(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查验原件后留复印件加盖鲜章)。
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7月23日~7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00-16:30(北京时间)。
七.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8月20日9:00(北京时间),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前1小时至递交截止时间之间的时段。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邮 编:100049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B Color Smilie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