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至锡林浩特高速公路平庄(辽蒙界)至赤峰段公路工程建安工程费及机电工程费审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 1、丹东至锡林浩特高速公路平庄(辽蒙界)至赤峰段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平庄(辽蒙界)至赤峰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95号)文件批准建设,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项目法人赤峰市赤朝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对该项目的建安工程费及机电工程费审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审计内容:丹东至锡林浩特高速公路平庄(辽蒙界)至赤峰段公路主线全长46.033公里,连接线全长10.647公里,概算总投资19.97亿元。本项目已于2009年5月开工,计划2011年8月完工。 本次招标拟确定一个审计单位,审计内容主要是对该项目建安工程费及机电工程费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审计项目主要为该项目土建工程、房建工程、交通及沿线设施、机电工程、高速公路连接线等项目。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4、本次审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5、资质要求 5.1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审计从业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拥有20人以上执业会计师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是具备审计从业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且拥有20人以上执业会计师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组成的联合体,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为主体,同时审计组长必须是联合体主办人的人员。 5.2 200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高速公路或总投资额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公路工程审计项目。 6、凡有兴趣且满足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可于2009年7月 24 日至2009年7月 28 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或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彩色复制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相关资质证书(至少含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和审计执业资格); (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拟投入本项目的审计组长(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原件); (5)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者本人身份证。 7、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14日上午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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