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胡台新城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BIDXG-30-2009 所属地区:辽宁 受委托,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招投标法规、规章、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就沈阳胡台 新城污 水处理厂BOT项目择优选定项目法人,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沈阳胡台新城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2、建设地点:沈阳胡台新城繁荣一路、繁荣二路、振兴七街、振兴六街所辖区域,现状排水泵站北部 3、招标 4、建设规模:远期设计规模达到每日5万立方米,一期设计规模每日2.5万立方米,(其中第一阶段建设运营规模 按1.25万 立方米处理能力考虑,运营第一年为5000立方米,运营第二年为8000立方米,运营第三年达到1.25万立方米)。 设计 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5、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融资 6、招标范围:投资建设项目红线以内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及生产管理与生活设施,建成后运营,特许经 营期满 后移交。 7、建设用地:约30亩。中标投资人所组建的项目公司将以9.6万元/亩的价格向招标人购买建设所需土地。二期 用地此 次一次性征用预留,二期建设开始时再向招标人支付二期征地费用(价格另议)。 8、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包括建设和联动试运行) 9、运营期:30年(自开始商业运营日起计算) 10、工艺技术:A2/O ,备选标可提供其他先进可靠工艺 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申请投标的条件 1.投资人应为在国内注册的中国公司或在中国国内设有常设机构的境外企业; 2.投资人应保持在污水行业正常经营二年以上,并具有操作本项目的财务能力; 3.投资人应具有在中国投资、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业绩; 4.具有环境污染(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营资质; 三、招标文件发售 凡具备资格条件并申请参加投标的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 和报名人员身份证等相应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09年7月20日~2009年7月31日早 8:30 时~ 17:00时。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招标文件必须密封后于2009年8月20日9:00时前递交。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邮 编:100049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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