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七台河至鸡西段工程项目材料招标 2009-07-20 开标时间:2009-08-10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1.1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七台河至鸡西段工程项目已经获得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改基础﹝2009﹞789 号文件批准,并已列入2009年黑龙江省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交通部补贴、省内自筹及国内银行贷 款。就本工程所需支座、伸缩缝、锚具、钢绞线进行公开招标,为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单位选择材料供 应商,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 2.1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是我国东北东部唯一一条纵向主干线,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纵一线 ,全长1300多公里。在黑龙江省境内北起鹤岗市,经佳木斯市、七台河市、鸡西市、牡丹江市至黑龙江 省和吉林省界。本项目为七台河至鸡西段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鹤大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七台河至 鸡西间的交通枢纽。起点利用依宝公路拟新建的大个岭互通与依宝公路连接,终点与鹤大公路鸡西收费 站中对中衔接。是黑龙江骨架公路网中的重要部分,是我国东部地区的纵向主通道,是东北地区与东部 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实现海陆空联运的重要通道,是国家和黑龙江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重要环节,将极大地 改善区域交通环境和投资条件,加快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步伐。 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七台河至鸡西段公路建设里程为64.174km,土石方数量437.25万m³,不良地质段 7.48km,沥青混凝土路面249.41万㎡。全线共设置大桥1座,中桥3座,小桥7座。共设置互通立交2处、 分离立交19处、引道桥1座,匝道桥5座。鸡西连接线10.081km。 2.2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七台河至鸡西段工程项目施工所用支座、伸缩缝、锚具、 钢绞线,工程所需上述材料的规格和数量如下: CL1 序号 材料及规格 单位 数量(预计) 1 GYZΦ200×35 个 646 2 GYZF4Φ200×37 个 934 3 GYZΦ350×53 个 64 4 GYZF4Φ350×56 个 168 5 GYZΦ350×66 个 26 6 GYZF4Φ350×66 个 36 7 GYZF4Φ250×65 个 36 8 GYZΦ250×41 个 528 9 GYZF4Φ250×43 个 916 10 GYZF4275X43 个 144 11 GYZ300×77 个 96 12 GYZ400×77 个 160 13 GYZ500×120 个 4 14 GYZ700×120 个 4 15 GYZ1000×138 个 1 CL2 序号 材料及规格 单位 数量(预计) 1 D80伸缩缝 m 971.37 2 D160伸缩缝 m 156 CL3 序号 材料及规格 单位 数量(预计) 1 锚具15-3 套 2308 2 锚具15-4 套 2620 3 锚具15-5 套 1528 4 锚具BM15-4 套 92 5 锚具BM15-5 套 138 CL4 序号 材料及规格 单位 数量(预计) 1 钢绞线 T 303.52 以上各标段材料预计数量只做为招投标参考数量,具体以合同约定的数量为准。 2.3资质要求: 桥梁支座供应商要求:(CL1合同段) 具有省(部)级颁发的公路桥梁支座产品生产许可证,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 产厂家;并且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两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 以上; 桥梁伸缩缝供应商要求:(CL2合同段) 具有省(部)级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有 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两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 桥梁锚具供应商要求:(CL3合同段) 具有省(部)级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并且 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两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 桥梁钢绞线供应商要求:(CL4合同段) 具有省(部)级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并且 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两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及以上;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同时对多个合同段进行投标,中标合同段数量不限。 2.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合 同段中同时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兴趣的材料生产厂商,可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材料 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于2009 年7月20日至7月24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12时30分至14时30分购 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 4.3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金额为人民币 5 万元的投标担保。 4.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10日10时,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4.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邮 编:100049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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