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潮汕机场航站楼基础及上部土建结构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09-07-17 所属地区:广东 详细内容:经有关部门批准,揭阳潮汕机场建设工程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决定进行揭阳潮汕机场航站楼基础及上部土建结构工程公开招标,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建设单位: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潮汕机场建设工程指挥部 二、工程名称:揭阳潮汕机场航站楼基础及上部土建结构工程 三、工程地点工程地点:地处潮州、汕头、揭阳三市的中间地带,潮汕平原西南部,揭阳市揭东县炮台镇以东、登岗镇以北、枫江以南、虎岗山以北山脚。西至揭阳市22公里,东南距汕头市28.5公里,东北距潮州市24公里。 四、招标内容: (1)航站楼基础及主体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所有砌体及粗装修工程以及机房的装修工程及门窗制安工程; (2)设备中心基础及主体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所有砌体及装修工程; (3)登机桥固定端基础工程; (4)航站楼工程、高架桥工程及航站区市政工程的施工总承包管理。 五、建设工期:约 160个日历天。 六、投资金额:约1.5亿元人民币。 七、资金来源: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由民航总局资金支付、或省财政资金支付,或由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出资。 八、报名时间:2009年7月22日 上午9:30~11:30、下午2:30~4:00; 九、报名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6、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 7、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三类人员”B类证书”); 8、企业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9、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担任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10、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单位须为投标申请人。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5名且不超过12名时,则全部为正式投标人;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提交资料: 1、企业投标申请公函(原件),要求必须写明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姓名(格式可自拟);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报名代表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含有效年审页、复印件);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有效的ISO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复印件); 7、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企业近五年内完成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情况及项目获奖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相关获奖证明复印件等有效证明); 9、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在本单位工作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10、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担任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经理业绩经验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相关获奖证明复印件等有效证明); 11、以上各项资料须按上述顺序排列打印目录,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章。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正确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12、报名资料中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发票复印件除外); 13、上述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者,视为不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联系人:李 峰 电 话:010-62595505 手 机:13146863065 传 真:010-62595505 邮 箱:bjslwz@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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